央视评李某强奸案:李某某 十年刑后望“成年”(5)
主持人:
本应是一个普通的未成年人犯罪的刑事案件,但是半年以来,在媒体的关注之下,却几乎演变成为了一个娱乐事件,其实在整个过程中,李某某也是一个舆论的受害者。那么让人有点不能理解的是,李某某的母亲梦鸽曾经要求这个案件是公开审理,那么也许她是认为这样做可能会对她的儿子更公平一些,究竟怎么看待这些问题呢?我们不妨来看一下李某某的个人成长经历,我们是在任何一个网络上都可以查到的。他什么时候生,就读于从小学、中学、在美国上的冰球学校等等,另外他从小学钢琴、书法,师从名家,另外他10岁的时候参加过中国少年冰球队,2009年的时候入选为最年少的海淀区书法协会会员,包括2011年举办过个人的歌友会等等,应该说他的信息是非常详尽的。接下来,我们就连线一下中国青少年研究会的副会长陆士桢教授,
陆教授,我们也知道,未成年人犯罪的时候要保护未成年人的很多隐私、权益,但是因为这个未成年人实在是太特殊了,因为他身处在一个公众人物组成的家庭,因此他的信息早就被公布了,对他来说可能也没有什么隐私可言,所以你觉得在这个案件里面,要保护他的隐私是不是几乎已经成为一种奢望了,也几乎是不能做到的?
陆士桢 中国青少年研究会副会长:
这个问题发展到现在,半年多,尘埃落定,我看了相关的经过,法律是按照事实来判定的,这个大家都要遵守法律,但是另外一个方面确实是未成年人受保护,特别是在司法保护当中,第一个就是保密的原则,包括他的审判过程,也包括将来以后他的所有审判档案,都要销毁,不再跟随他继续往前走。但是李某某确实有些特殊,他是一个公众人物,那么公众人物本身我觉得大家关注、民众关注,这是一种相对正常的。但是我不太能理解他父母亲为什么要公开审理,因为公开审理,其实我们抛弃别的东西,受到伤害的肯定是当事者,因为孩子路还很长,还要走,之所以全世界都对未成年人司法保护?
主持人:
实在抱歉,要打断您了,因为节目的时间到了,也感谢您收看今天的节目,再见。