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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委托人称律师收18万行贿法官 律师:是正常代理费(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2月09日 07:27 来源:中国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向律师个人账户存了18万元

  齐上林告诉中国青年报记者,在再审的过程中,他曾猜测可能要交很多钱,“想到会要,但没想到会要那么多。我预计三五万就可以结束了。”

  让齐上林为难的事发生在2011年5月底,彼时,案件依然没有开庭审理。“王成兰说法官、院长、审监庭等都要钱才给审理。我说要多少钱,她说要20万。”

  但是,王成兰、温建朝在接受采访时都否认“收钱向法官行贿”的说法。

  “齐上林一再去诬陷我,说我向法官送礼,纯属乌有,我不想再说了。”王成兰告诉记者。

  齐上林拿不出那么多钱。他称,自己向好几位朋友、亲戚借了钱,最终凑了18万元。

  齐上林向记者展示了其手机保存的一条短信。短信显示,2011年6月3日21时15分06秒,王成兰的手机号码发来一条信息:“建设银行户名:王成兰 账号:××××33931。”

  这一天,是王成兰与齐上林签订《委托协议》的第三天。而在齐上林提供的协议中,约定的委托费用是“22000.0元”。

  记者掌握的一份中国建设银行存款凭条则载明,卡号为“××××33931”、户名为“王成兰”的账户被存入了18万元人民币。存款人姓沈,是齐上林的妻子。

  这18万元的存入时间为2011年6月4日,正是齐上林收到上述短信的第二天。

  2012年,齐上林一度认为自己的事情快要解决了。齐上林说,王成兰与他多次沟通案件进展,并称已向河北省、邯郸市有关部门领导介绍了情况。但直到今天,邯郸中院、永年县人民法院都没有对此案重新作出判决。

  “别再说骗人的鬼话了。我已正式通知×××(法官的名字,此处隐去——记者注),官司不打了,把东西退给我。我也正式通知你,把钱都要回来,全部退给我。三天之内弄清。从此两清。否则,我要用敌我矛盾的方法处理之。”今年8月29日,齐上林给王成兰发了短信。

  齐上林自称要求退钱的原因之一是,8月,他与一名法官见了面,“法官问了我一些问题,我觉得,他根本没看我的案卷,这怎么能够结案?”

  截至记者发稿,王成兰没有退钱给齐上林。9月,齐上林开始向有关部门反映“律师收钱向法官行贿”的情况。

  对于“向法官行贿”一事,记者尚未证实。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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