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河北安新超生女婴被抱走案二审开庭 将择期宣判

2014年03月20日 15:00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河北安新超生女婴被抱走案二审开庭将择期宣判
微博截图

  中新网3月20日电 据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官方微博“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消息,刘老根、夏凤各要求安新县人民政府信息公开案二审于3月20日在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公开开庭审理,法院并未当庭判决。

  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于2013年12月26日作出的一审行政判决,驳回原告刘老根、夏凤各的诉讼请求。原告不服一审判决,向保定市中级人民法院提起上诉。

  二审庭审时,上诉人刘老根、夏凤各及委托代理人,被上诉人安新县人民政府的委托代理人到庭参加诉讼。法庭经过法庭调查、双方辩论、陈述意见等程序,充分听取了双方的观点和请求。

  国家及省、市新闻媒体记者及原告的部分亲属旁听了庭审。

  保定中院将择期宣判此案。

  延伸阅读: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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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2013年10月22日,刘老根的儿子刘领群及案件代理人林峰律师来到安新县法院,递交了行政诉讼起诉书,请求法院依法判决被告安新县人民政府履行信息公开义务,要求明确告知圈头乡人民政府1995年6月8日对原告处罚的信息,以及被处罚的女儿送养及收养情况。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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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10月30日下午,林峰告诉记者:“高碑店市人民法院今日下午通知正式立案,让明天去领立案通知,缴纳诉讼费。”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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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刘家已经向安新县圈头乡政府及相关部门寄出了《行政赔偿书》(下称“赔偿书”),申请国家赔偿。赔偿书中申请人为刘老根、夏凤各两人,被申请人为圈头乡政府,申请赔偿金额为159万余元。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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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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