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韩大元: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将确保香港选举安全

韩大元:完善香港选举制度将确保香港选举安全

2021年03月06日 12:15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3月6日电 (刘大炜)《全国人民代表大会关于完善香港特别行政区选举制度的决定(草案)》日前已提交十三届全国人大四次会议审议。全国人大常委会香港基本法委员会委员、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韩大元6日接受中新社记者采访时说,具有香港特色的新的民主选举制度是在尊重中央主导权的基础上循序渐进地推进符合香港实际情况的民主制度,有利于维护宪法和基本法确立的特区宪制秩序,有利于确保香港的选举安全。

  韩大元指出,选举安全是维护国家安全的重要基础。香港回归后,随着“一国两制”实践不断推进,香港民主和选举制度发展过程中,存在的一些制度漏洞和缺陷也日益明显。尤其是2019年“修例风波”以来,香港社会出现的挑战“一国”原则、冲击特区管治、大搞“选举揽炒”以及一些外国和境外势力深度干预选举等情形,不仅破坏法治,也导致各项选举及立法会内部运行乱象层出不穷。如不及时完善,将无法确保“爱国者治港”。

  他表示,经过选举进入管治队伍的人员,首先要尊重国家根本制度,维护宪制秩序,确保香港特区政权安全,避免国家安全面临风险。“爱国者治港”作为其根本原则,是保持香港繁荣稳定的制度保障,与基本法所保障的香港居民的权利和自由之间并不冲突,为永久性居民行使选举权与被选举权提供法律保障。由于实行资本主义制度和生活方式,回归20多年来,香港社会内部对一些政策有不同意见、观点是正常的,基本法体现的法治、人权、包容与开放精神是不会改变的,但是任何权利与自由都不能超越法律界限,必须要跟“港独”言行划清界限。

  对于采取“决定+修法”的方式分步进行相关工作,韩大元认为,这是根据宪法、基本法以及完善选举制度的实际需要出发而确定的,去年香港国安法“决定+立法”的实践也提供了有益经验。它强调中央的主导权,也从宪制层面上保障香港选举制度的完善。根据宪法和基本法,中央既有宪制权力,也有宪制责任对香港的选举制度进行完善。中央有改革的决定权,也有具体推动选举实践的职责。

  他还指出,此次完善香港选举制度的有关决定内容也充分考虑了香港的实际情况。本次修法针对的是基本法附件一特区行政长官的产生办法及附件二特区立法会的产生办法,不涉及修改基本法正文,以维护基本法稳定性。严格依照宪法和基本法完善选举制度是一项重要原则,对香港永久性居民按照基本法所享有的政治权利和自由,特别是选举权和被选举权依法给予充分保障。

  韩大元强调,香港特别行政区的宪制秩序是由宪法和基本法共同确定的。完善香港的选举制度,对维护香港特别行政区宪制秩序、完善“一国两制”制度体系、保持香港长治久安都有重要意义。新的选举制度将保证“爱国者治港”这一根本原则的落实,切实解决好目前香港社会存在的各种深层次问题,以回应人们对香港美好未来的合理期待。(完)

【编辑:董寒阳】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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