安监总局公布2013年工作要点:严查事故瞒报行为(3)

六、继续推进“科技强安”,强化安全保障能力建设
(二十)加强安全科技攻关。整合安全科技资源,建立完善产学研用相结合的安全科技创新体系,推动落实安全科技“四个一批”项目。抓好列入国家科技支撑计划的重点科研项目,尽快在事故预防预警、防治控制、抢险处置等方面推出一批具有自主知识产权的科技成果。
(二十一)抓好新技术的推广应用。积极做好安全生产先进适用技术、新型实用产品的推广应用工作,继续抓好矿山井下安全避险、煤矿瓦斯高效抽采与利用、尾矿库在线监测监控等安全技术示范工程。继续完善道路交通卫星在线监控装置的使用和管理,推进大型起重机械安装安全监控系统的试点工作。
(二十二)继续淘汰落后的技术和装备。继续发布相关行业领域落后安全技术装备淘汰目录,促进安全设施装备更新改造。
(二十三)大力推进安全生产信息化建设。加强“安全科学与工程”学科建设,加强安全人才培养。全面实施安全监管监察能力建设规划。运用高新技术,建立能够实时反映危险源和企业安全状况、便于实施政府动态监管的综合信息管理网络。
七、继续推进应急能力建设,强化事故应急处置
(二十四)继续抓好应急救援队伍及基地建设。按照建设更加高效的安全生产应急救援体系的要求,在7个国家矿山应急救援队挂牌运行的基础上,抓紧区域矿山和中央企业应急救援队伍及基地建设。
(二十五)加强应急管理体系建设。进一步健全省、市、重点县三级安全生产应急管理机构,完善值班值守、信息报告、处置决策、力量协调、现场指挥等应急管理制度。进一步强化自然灾害引发事故灾难的预警机制、应急联动机制建设。
(二十六)加强预案管理。指导督促各地区、各重点企业建立健全安全生产应急预案体系。按照“分级监控、实时预警”的原则,加快建立重大危险源监控预警信息系统。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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