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学者称微博大V试图用“私德”借口规避法律制裁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04日 16:55 来源:人民网 参与互动(0)

  微博大V的公德与私德辨析

  微博大V“薛蛮子”因涉嫌嫖娼、聚众淫乱被北京警方拘留,一时间在网络上掀起轩然大波。薛蛮子是广为人知的天使投资人、微博打拐推动者,粉丝有千万之多,他的“失足”,引发公众和媒体对大V们在网络时代的“公德”和“私德”之争。

  道德作为一个行为准则,具有多样化的特点,只有那些自以为掌握着道德解释权的少数阶层,才游离于道德之外,成为不必由国家授权的“大法官”。改革开放后,我国颁布一系列法律文件,建立了维护法律尊严的国家权力体系。然而,传统社会所遗留下来的“民间道德法官”并没有完全“下岗”,他们借助于现代互联网,继续发挥自己的影响力。这就使得中国法制建设呈现出一种非常奇特的现象:一方面互联网上的公众人物自以为掌握着道德评判权,对社会上发生的各种事件指指点点;而另一方面,当他们以身试法,司法机关追究其责任的时候,又高举道德的旗帜,试图用“私德”的借口来规避法律的制裁。在其蛊惑之下,其跟随者宁愿用道德的标准来评判,也不愿用法律规范来谴责公众人物的不法行为。

  道德丛林中的罪与罚

  薛蛮子就是一个典型的例子。这位在互联网上拥有上千万粉丝、几乎每天都在微博上激扬文字的著名投资人,也曾对现实中的嫖娼事件极尽挖苦调侃之能事,可当他因嫖娼而被公安机关抓获之后,他的支持者即在互联网上掀起一场声势浩大的道德拯救运动。一些人认为,这属于典型的私人道德调整范畴,不应把个人的道德行为与社会言行等同起来。甚至还有人把美国著名的人权运动领袖马丁·路德·金当年的嫖娼行为翻出来,论证不应对一个公众人物的此类行为说三道四。

  这充分反映出当今社会道德价值体系的混乱。且不说马丁·路德·金生活的时代早已远去,仅从凝聚社会普遍共识的法律规则来看,卖淫嫖娼、聚众淫乱是典型的违法行为。高举道德的旗帜,却不承认体现多数人意志的法律规则,这样的评价方式就是公然强奸民意。多元化社会的基本特点就在于,尽可能地避免从道德的角度对公民的行为进行评判,而应该以法律的准则分析社会现象。在世界绝大多数国家,卖淫嫖娼和聚众淫乱都是违法行为,不管公众人物的头上有多少道德光环,只要行为违反国家的法律,行为人都应受到法律的制裁。

【编辑:马婷婷】

>国内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