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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院改革率先启动 深化审判权内部运行机制是重点 查看下一页

2013年11月22日 14:01 来源:中国新闻周刊 参与互动(0)

  (声明:刊用《中国新闻周刊》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司法改革再出发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审议通过的《中共中央关于全面深化改革若干重大问题的决定》中,建设法治中国成为关键词之一。这份改革的纲领性文件指出,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加快建设公正、高效、权威的社会主义司法制度,维护人民权益,要维护宪法、法律权威,深化行政执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

  由此可见,司法体制改革将是下一步全面深化改革的重要内容之一。

  事实上,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关于新一轮法院改革已经做好各项准备,蓄势待发。新一轮改革的重点,是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以期解决长期存在的司法不公、司法腐败、司法效率低下等问题。

  司法是社会公正的最后一道防线。司法体制改革的方向是,让其回归到它本来的逻辑起点,即解决纠纷,在纠纷的解决过程中实现司法公正。

  新一轮法院改革率先启动

  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际,新一轮法院改革行将启动。《中国新闻周刊》从权威渠道获悉,新一轮改革将率先在5个试点推行,试点改革方案将主要围绕法院“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两大方面展开。而更有突破性的改革,是允许一些试点法院探索推行法院“省以下垂直管理”

  十八届三中全会《公报》中提到,“建设法治中国,必须深化司法体制改革,确保依法独立公正行使审判权检察权,健全司法权力运行机制,完善人权司法保障制度。”而据《中国新闻周刊》记者了解,在十八届三中全会召开之前,新一轮法院改革已经做好铺垫,蓄势待发。其改革脉络业已逐渐清晰,以司法公开为抓手,辅以 “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的改革轮廓逐渐呈现。

  10月中旬,最高法院下发通知,要求上海、江苏、浙江、广东、陕西5省市部分法院进行深化司法公开和审判权运行机制改革的试点工作。据知情人向《中国新闻周刊》透露,试点改革方案将主要围绕法院“去行政化”和“去地方化”两大方面展开。而更有突破性的改革,是允许一些试点法院探索推行法院“省以下垂直管理”。

  “但方案也强调,要求试点地区改革要渐进式,防止冒进。”上述知情人说。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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