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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干部“弃农”的无奈:调到农业部门即退出领导视野(3)

2013年12月11日 08:22 来源:半月谈 参与互动(0)

  差异化考核“向粮要政绩”,“有税农业”靠转移支付

  部分专家、基层干部表示,应当改变当前“唯GDP”考核体系,探索产区的差异化考核,同时设计“有税农业”转移支付制度,改变“中央反哺农业、地方反哺工业和城镇”的现状。

  第一,对主产区的考核标准应当向提高粮食生产能力、农业综合发展能力倾斜。江西省社科院农村经济研究所副所长尹小健表示,“唯GDP”考核体系“一把尺子量到底”,忽略了各地自然条件、经济基础、资源禀赋差别,应当在主产区单独建立考核体系。除了设立专项扶持基金外,应以对国家粮食安全贡献度为标准建立考核制度,不再将农业大县和工业大县进行简单排名,改变“农业弱势化、干部边缘化”现状。

  第二,在健全基层基本财力保障机制的同时,探索建立奖补资金与农业产能相挂钩的转移支付制度,使农业变为“有税产业”。基层农业部门负责人建议,应当核定农业大县第一产业的GDP值,按照二、三产业GDP的税率,计算一产的税收额度,国家以此为基准,将这一部分“虚拟税收”作为一般性财政资金转移支付给农业大县。地方只有做强做大农业产业产值,才能获得转移支付。

  第三,完善相关产业配套政策,促进加工、仓储、物流相结合的农业现代产业发展,延长农业产业链。中国农业科学院党组书记陈萌山说,2012年我国农牧渔业总产值为5.2万亿元,农产品加工产值是15万亿元,农产品流通产值超过10万亿元,后两项之和是前者的数倍,发展前景广阔。

  第四,“有多少钱办多少事”,逐步减免主产区的项目配套,促使产粮大县财权与事权相匹配。中国农业大学经济管理学院教授林万龙建议,应对产粮大县的债务进行分类调查,划清责任归属,逐年核销其因执行中央粮食政策而积累的银行债务,营造相对宽松的财政和金融环境。(记者 郭远明 陈晨 张兴军 张志龙)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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