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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学者:信访带有封建“人治”色彩 损害法治权威(3)

2014年01月22日 07:3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省以下法院人财物应统一管理

  北青报:提出党委政法委要明确职能定位、运用法治思维意味着什么?

  马怀德:党委政法委要进行功能调整,正确定位。原来管了不该管的事情,现在不能管了;原来没尽到的责任,现在要进一步履行。

  北青报:哪些不该管的不能管?哪些未尽到的责任要尽到?

  马怀德:比如政法委应该总揽全局、协调各方,进行组织思想上领导,协调解决政法机关政策制定等问题,但它不是办案机关,不能插手个案。政法委已经明确不再插手解决具体案件,党委政法委领导不能过问个案。提出要建立健全违反法定程序干预司法的登记备案通报制度和责任追究制度,这意味着如果还有人想通过“打招呼”、“批条子”插手个案,就要进行备案登记和通报,违法的要追究责任。

  北青报:新一轮司法体制改革的突破口是什么?

  马怀德:要继续推进司法公开,逐步实现四级人民法院裁判文书上网公开。要建立审理者裁判者负责的制度,谁判谁负责,不管是庭长还是院长,谁都不能干预具体案件。从世界各国司法规律看,法官不同于公务员。行政机关是首长负责制,公务员下级服从上级。但在法院,法院领导不能向法官就具体案件提出具体要求、下达命令。今后要实行省以下法院检察院人财物统一管理,以排除地方党政机关对法院的干预。如何实现,比如法院财政经费怎么保障,跟地方党委、政府、人大什么关系,还需要逐一研究予以解决。

  反腐还是要走法治化的道路

  北青报:中央曾多次表示反腐也需要用法治化思维和法治方式。如何评价十八大以来反腐法治化的“成绩单”?

  马怀德:一年多来,中央采取了可以说史上力度最大的反腐举措,包括大要案查处,巡视、约谈制度的创新,纪检双重领导体制的完善等。在惩治腐败行为的过程中,也逐渐形成了一些制度。比如公布了《党政机关厉行节约反对浪费条例》、《中央和国家机关差旅费管理办法》等。

  我认为,反腐还是要走法治化的道路,一些行之有效的制度,像重大事项报告公开制度、公务员职业伦理和廉洁准则、巡视制度、派驻制度、以上级纪委为主的双重领导体制等,最终都应法律化。在不能一步到位成为国家法律前,可以先通过制定党内法规、规章的方式加以制度化,最后集大成形成国家法律。

  北青报:为什么强调把反腐制度法律化?

  马怀德:法律规定的权力义务和责任是联系在一起的,一旦制定为法律后就有法律责任,有责任就要追究。只有这样,才能使反腐的措施和效果持续发力,所以应当加快制定反腐的法律法规。比如制定公务人员伦理道德法、重大行政决策程序法、公务人员个人事项报告公开条例等,这些都是解决源头问题、解决权力规范制约问题的。

  本组文/本报记者 刘一 制图/沙楠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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