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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上海将干部提任前征求纪检意见作为选拔必经程序(2)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1月29日 19:57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二)关于落实纪委监督责任方面问题的整改情况。

  一是提高主动发现案件线索和查办案件工作能力。充分发挥信访举报主渠道作用,对反映党员干部尤其是市管干部违纪违法问题线索,严格按程序开展调查。完善党纪审查工作机制,制定有关制度规定,建立健全集体研判、集中管理、分工负责、全程督办的管理工作机制,严格按照五类标准进行处置,确保调查和处置全面及时。集中力量查办大案要案,建立查办重大复杂案件专案工作机制,专案组实行组长负责制,一事一授权。2014年,市纪委初步核实问题线索197件;新立案件32件,同比上升256.6%。全市纪检监察机关初步核实问题线索3522件,同比上升320.8%。各区县纪委还查办一批在本地区有影响的案件。

  二是调整市、区县纪检监察机关职能定位。市纪委、市监察局对内设机构进行新的调整,在不增加机构、人员编制和领导干部职数的情况下,增加2个纪检监察室,调整后共有执纪监督部门13个,占机构总数的68.4%;人员编制117名,占编制总数的62.9%。各区县纪委也大幅度提高执纪监督部门和纪检监察室的比例。开展第二轮议事协调机构规范清理,市纪委、市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数量由原来的146个减少为13个,区县纪委、监察局牵头或参与的数量由原来的1217个减少为159个,实现把主要精力、人员力量向主业倾斜。注重选用具有经济、审计、法律、土地管理、工程建设等专业背景和工作经历的干部充实纪检干部队伍,有计划抽调纪检派驻机构、区县纪委及审计、财政等部门优秀年轻干部、业务骨干、专业人员,参加巡视、专案、专项检查等工作,逐步建立全市纪检监察系统办案人才库,提升办案专业化水平。

  三是加强对重点部门、岗位、环节的廉政风险防控。围绕国有资金、国有资产、国有资源的处置,分析权力运行的廉政风险点。加强对行政审批部门的廉政风险防控,试点建立权力清单制度,对各类别、各层次岗位的职务影响和廉政风险作出评估界定,编制风险岗位履职手册,减少自由裁量权,促使权力规范运行。加强对工程建设、土地、政府采购等重点领域的廉政风险防控,以及对财政专项资金和科研经费的监管。同时,建立完善廉政风险防范追责倒查机制,强化监督执纪问责。2014年,全市共对党政干部工作失职、决策失误、监管不力等问题实施问责24起,其中免职1人,停职检查1人,责令书面检查2人,通报批评1人,诫勉谈话19人。

  四是加强干部任用前廉政审核。严格审核考察人选对象的党风廉政情况,把干部提任前征求纪检机关意见作为选拔任用的必经程序。加强对拟提任干部个人有关事项的全面审核,做到“逢提必审”,多角度审核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同时,进一步完善工作流程,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实行分级办理,通过各级纪检机关全面了解拟提任干部党风廉政情况,对调查情况尚不清楚或明显存异的,要求相关单位进一步开展调查。落实从严把关要求,对有问题反映应核查但尚未核查或正在核查的,待有明确意见后再回复;对反映干部工作作风方面问题或在干部拟提任期间收到情况反映,由市委组织部结合考察情况综合了解;对有些问题不能马上查清的,如果有重大疑点,明确提出慎用、缓用、不宜使用等建议。2014年,市纪委共完成市委组织部来函征求意见78批、320人次,对相关干部明确提出缓用等建议。

  (三)关于少数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在其管辖范围内经商办企业问题的整改情况。

  研究制定进一步规范市管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的相关规定,严格落实从严管理干部要求。根据规定要求对领导干部配偶、子女及其配偶经商办企业开展一次专项清理。

  (四)关于文广系统廉政风险比较突出问题的整改情况。

  明确整改责任主体为新成立的文广集团。一是认真办理中央巡视组移送的信访材料。二是对文广系统历年投资进行全面清理,对民办非企业单位进行专项检查,对集团及下属各单位2011至2014年度所有投资行为、股权变动行为进行自查。三是加强财务管理。在集团及下属各单位自查自纠基础上,委托会计师事务所在对各单位进行2014年度财务决算审计时,对财经纪律执行情况进行重点检查。按照编制科学、程序规范、执行严格、评价到位、制度完善的原则,做好集团及下属各单位2015年度财务预算工作,重点关注对外担保、投资、融资、薪酬等方面预算,预算外事项原则上不予审批。四是完善公司治理机制。研究制定集团董监事委派原则,修订董监事管理暂行办法,对整合后集团所属一级子公司及重要控股公司董监事基本情况进行全面梳理,对部分下属单位董监事进行调整。根据《关于加强宣传系统有关单位内部控制体系建设的实施方案》,以内控建设推动集团的公司治理建设。五是推进清理亏损企业、缩减投资层级工作。成立集团清产核资专项工作办公室,对亏损企业进行全面排摸梳理,制订关停并转或扭亏方案,争取到2015年底实现亏损家数、亏损金额双减半的目标。同时,严格控制投资层级,集团和上市公司各自投资层级控制在3级以内。六是成立集团审计管理委员会,每月召开一次例会,分析重大业务流程的管控检查,讨论重大问题的审计整改。七是完善“三重一大”集体决策和内控制度建设,由集团监察部门牵头,盯住重要领域、重点环节查找廉政风险,针对巡视、审计、专项检查和排查中发现的廉政风险,制定可操作、可检查、可评估的防控措施,明确防控项目的责任单位和责任人。

  (五)关于个别领域和部门腐败问题较为突出的整改情况。

  关于收取“医药回扣”、国有资产流失、领导干部“以房谋私”、财政科研计划专项经费管理等群众反映比较强烈的问题。一是集中精力开展专项治理或专项检查。开展医疗药械购销、医疗机构接受赞助、医务人员收受“红包”问题专项整治,遏制医疗卫生领域案件高发态势;开展国有企业领导人员违规关联交易、亲属违规办企业专项清查,严肃查处国有企业领导人员以权谋私、侵吞国资,导致重大国资流失案件;加大对领导干部本人及配偶、子女房产买卖情况的抽查核实力度,督促领导干部在买卖房产方面保持廉洁;开展财政科研计划专项经费巡查,改进和完善财政科研计划经费管理工作。对专项治理或专项检查中发现的违规违纪违法问题,发现一起、查处一起、通报一起。二是主动接受监督。推进药品采购“阳光平台”建设,对医疗机构用药进行动态监管和预警干预,对使用量异常的药品进行监控处理;推进国有企业党务、厂务公开,畅通群众监督渠道;要求党员领导干部将本人及配偶、子女买卖房产情况等在民主生活会上作出说明,接受党组织监督;建立科研项目经费监管协同机制,通过专项审计、财务验收、绩效评价等方式,加强对科研经费管理使用的监督检查。三是完善制度建设。针对已发生的各类问题,坚持举一反三、完善长效管理,比如针对黄峰平案暴露出的医疗卫生行业突出问题,从规范医疗药械购销活动、规范医生出诊和会诊管理等方面着手,制定或修订各类制度10项,其中涉及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共防共治机制、内部审计工作、行业社团组织等;针对严防重组过程中国有资产流失,制定《关于本市国资监管事项分类审批的管理规定》,规范审批程序,加强国资监管;针对科研经费管理,制定《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预算评估评审管理办法》、《上海市科研计划项目(课题)财务验收管理暂行办法》,完善事前评估、事中审查、事后监督的科研经费监管制度体系。四是加大查办案件力度。中央巡视组交办的涉及“医药回扣”的27件信件中,17件已基本完成查办工作,10件正加紧查办。

  关于涉及政府采购、土地出让、规划设计、工程建设招投标等重点领域、关键岗位的问题。一是开展专项整治或专项检查,严肃查处违纪违法案件。开展政府采购代理机构专项检查,用3个月时间,对本市政府采购代理机构的代理范围、政策执行、采购方式、采购程序、专家使用等10个方面重点问题进行集中专项检查;开展设施农用地、土地违规抵押融资专项整治,对存在的违规批准设施农用地、擅自改变设施农用地用途、土地违规抵押融资等问题,逐项明确整改措施和整改时限;开展违法用地拔点式督办整治,对相关区县违法用地高发乡镇逐一督办,将典型案例移送市公安局进行联合办案;集中开展打击建筑施工转包违法分包等违法行为专项行动,遏制建筑施工违法发包、转包、违法分包、肢解发包等行为的多发势头。二是立足常态,规范行为。加强对政府采购评审专家的培训和监管,完善和实施评审委员会、网上公示和定期聘任等3项制度,对申请评审委员会专家资格的829人进行审核,在政府采购信息管理平台设置政府采购代理机构和专家双向评价功能,加强对专家的日常监督;加强土地出让信息披露,通过中国土地市场网、上海市规划国土资源局门户网站、上海市土地交易网等渠道,发布土地出让交易过程、成交结果等信息,推行土地入市研判,规范土地出让方式和土地出让条件设置;严格执行分级审核和集体决策机制等相关规定,进一步规范规划审批和调整工作。三是健全机制,防范风险。结合深化推进预算绩效评价制度改革,积极探索建立政府采购结果评价制度,设立科学合理的采购结果评价依据和指标体系,对政府采购的资金节约、政策效能、透明程度及合法性、公正性进行综合评价,推动监管方式从注重过程控制向结果评价转变;修订或制定《上海市建设工程招标投标管理办法》等制度,严格控制政府投资工程招投标方式和标段划分审核,防止评标专家信息泄露,减少专家自由裁量权。充分发挥制度加科技作用加强过程监管,通过不断完善市规划国土资源信息管理系统(大机系统),将各项审批行为严格有效地纳入大机系统管理,逐步实现对全市规划和国土资源全业务、全流程的信息化监管,消除信息监管盲区;加快推进工程电子招投标系统建设,减少人为因素对评标工作的影响和虚假招标、串标围标的机会,在政府投资项目中推行建筑信息模型(BIM)技术,加强对建设项目从规划、设计、施工、运维等全寿命周期的监控管理。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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