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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全国工商联:努力杜绝非公人士政治安排中腐败问题(2)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4月30日 15:24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

  二、巡视意见整改落实情况

  (一)整改“全联党组落实‘两个责任’不到位、不严格”方面

  党组把巡视整改作为加强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的一次重要实践,在整改中切实解决对“两个责任”认识不到位、落实不严格的问题。

  1.关于“对党风廉政建设的严峻性、艰巨性认识不足”问题

  巡视意见指出的问题中,有的是党组没有了解掌握的,有的是没有积极解决的。对此,党组进行了深刻反思,从理想信念、政治规矩、党性修养、工作作风等方面查找产生问题的深层次原因,认为其根源在于党组对党风廉政建设工作认识不足,对工商联工作中存在的廉政风险警醒不够,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特别是“一岗双责”落实不力。整改期间,党组把加强理论学习作为贯穿整改始终、推动整改落实的重要措施,专门召开党组中心组学习会,邀请中央党校教授就深入学习习近平总书记关于全面从严治党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作专题辅导报告。在制定落实“两个责任”的有关制度文件过程中,边学习边研究边整改,不断提高对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的认识。特别是在整改过程中,党组注重实践教育,通过核查情况、整改问题、处理相关责任人,更加深刻认识到全面从严治党是协调推进“四个全面”战略布局的政治保障,关键在治、要害在严,必须勇于担当,以巡视整改为契机,扎实推进全国工商联党风廉政建设和反腐败工作。

  2.关于“个别领导干部不能坚持‘一岗双责’,对一些突出问题没有认真研究解决”问题

  对这一问题,党组深入开展批评与自我批评,对分管领域问题较多的党组成员提出严肃批评,要求会领导班子成员从整改开始、从具体问题入手扛起责任,自觉落实“一岗双责”。所有党组成员都作为责任人牵头负责相关整改任务,真正把自己摆进去,深刻查找自身存在的不尽责问题,认真研究分管领域的突出问题,有针对性地提出解决措施。为着力解决责任不清、追责缺失等问题,在征求各方面意见基础上,制定了《全国工商联党组关于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的意见》《全国工商联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实施办法》。一是明确了责任的具体内容,将党组的主体责任细化为13项,分别提出党组班子的全面领导责任、党组书记的第一责任人责任、党组其他成员的领导责任;对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不同层级班子和领导人员的责任进行了细化。二是突出了责任追究,按照中央有关规定对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主体责任不力的严格追责,对各部门各单位落实党风廉政建设责任制情况定期开展监督检查。为了将“两个责任”落到实处,党组召开会议部署落实以上两项制度,要求各级领导班子切实做到将党建工作和业务工作一起谋划、一起部署、一起考核,努力形成党风廉政建设齐抓共管的局面。

  3.关于“机关纪委查处案件不力、处理偏轻偏软”问题

  党组紧紧抓住巡视整改的有利契机,切实加强对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按照中央提出的反腐败斗争无禁区、全覆盖、零容忍的要求,加大案件查处力度,从严落实机关纪委执纪监督责任, 推动解决机关纪委查案不力、处理偏轻偏软问题。整改期间,共核查移交的问题线索7件,办结6件,对巡视发现问题涉及的一批相关责任人给予了党纪政纪处分。作为整改重要举措和目标,党组还积极探索研究机关纪律检查管理体制和工作机制。在对部分中直机关和有关人民团体机关纪律检查工作了解的基础上,向中央统战部、中直机关纪工委汇报并征求机关各部门和直属单位意见,提出《关于加强和改进全国工商联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意见》。进一步明确纪律检查工作体制机制,加强党组对机关纪律检查工作的领导和支持,定期研究机关纪委工作,具体指导案件线索查办工作,增加纪检机构和审计机构编制;严格纪律检查工作制度和程序,拓宽执纪监督渠道,开展巡视监督工作,加大对违纪问题的查办力度。目前,《意见》已经过党组讨论研究,报中央纪委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审核。

  整改期间,党组根据巡视意见和2014年度专题民主生活会查摆出的问题,组织机关部门和直属单位深入开展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对人、财、物等权力进行清理和规范,从权力行使、制度机制和思想道德等角度,梳理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和评选表彰、西部光彩帮扶基金使用管理、工程建设、选人用人、财务工作等方面存在的廉政风险。党组专门召开扩大会议部署廉政风险防控工作,强调把廉政风险防控作为党风廉政建设、建立预防和惩治腐败体系的重要内容,把学习党纪法规融入到风险排查防控的全过程,筑起前期预防、中期监控、后期处置的三道“防线”。

  (二)整改“非公人士政治安排不规范,存在廉政风险”方面

  党组积极向中央统战部汇报,充分听取地方工商联党组和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意见建议,完善有关制度措施,切实堵塞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中各个环节的漏洞,防止权钱交易等廉政风险。

  1.关于“多人反映推荐、提名和考察监督等环节存在较多漏洞”问题

  根据工商联在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中的职责范围,党组把规范全国工商联执委人选推荐考察环节作为整改重点,着眼于明确条件、严格程序、公开透明,制定《关于规范全国工商联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执委人选推荐考察工作的整改意见》。针对推荐标准不明确的问题,按照中央统战部非公有制经济代表人士综合评价体系的要求,从思想政治、守法诚信、企业发展、社会责任等4个方面的19项具体指标细化推荐条件和标准,力求全面客观准确反映人选实际表现,切实把好进口关,避免发生有些企业主通过单纯捐款活动或投资项目而成为人选等情况。针对初始提名不规范的问题,规定提名执委人选必须自下而上逐级推荐并经集体研究决定,个人推荐必须采用实名书面方式,同时纳入考察程序,防止出现领导点名推荐、个人说了算等现象。针对考察监督不严格的问题,明确各省级工商联承担对执委人选的考察监督职责,必须切实履行征求多方意见、审核企业情况、严格综合评价等考察程序,防止出现考察监督流于形式等情况,同时要对执委人选在适当范围内进行公示,使考察过程公开透明。

  2.关于“对非公人士政治安排中存在权钱交易等廉政风险反映强烈”问题

  广东省委统战部原副部长、省工商联原党组书记黄少雄贪腐案件,给各级工商联领导干部敲响了警钟。党组要求各级领导干部引以为戒,提高廉洁从政自觉性。一是严肃政治纪律和政治规矩,认真学习、深刻领会中央对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的有关规定,坚持标准、严格程序,防范权钱交易。二是深入开展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廉政风险排查防控工作,查找在全国工商联执委人选推荐、考察等方面的廉政风险点,采取具体防控措施,努力从源头上杜绝非公有制经济人士政治安排中腐败问题的发生。三是加强工商联系统干部廉政教育,把法治知识和廉政教育作为干部培训必修课。党组今年计划举办4期800名县级工商联主席、党组书记培训班,在课程设置中突出党风廉政建设和警示教育内容,引导其加强廉洁自律,防范廉政风险。四是加强非公有制经济人士引导教育,印发《全国工商联企业家副主席工作述职办法(试行)》《关于加强工商联法律服务工作的意见》,组织开展以守法诚信为主要内容的理想信念教育实践活动,引导非公有制经济人士自觉尊法学法守法用法,增强对中国特色社会主义的信念、对党和政府的信任、对企业发展的信心和对社会的信誉。

  3.关于“违规操作违反选举纪律”问题

  由于长期以来全国工商联执委会议参会率不高,全国工商联十届二次执委会议通过的选举办法规定,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实到人数半数为当选。这次会议根据该办法选举刘迎霞为全国工商联副主席,但该办法与全国工商联第十次会员代表大会通过的选举办法关于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为当选的规定不一致。党组深刻反思刘迎霞事件教训,制定《关于规范全国工商联选举办法的意见》,规范选举工作。今后制定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办法时,要明确全国代表大会选举办法的基本要求对届内历次执委会议、常委会议的选举具有约束力,特别是要严格执行候选人得赞成票超过应到人数半数为当选的规定。今后将进一步抓好全国代表大会、执委会、常委会等会议纪律,加强会议考勤管理,切实提高执委、常委参会率。通过规范选举办法,切实提高规矩意识和责任意识,防止届中选举办法随意变动,确保今后选举工作严格有序、选举结果合规有效。

  (三)整改“选人用人工作把关不严、监管不力”方面

  党组把落实巡视整改任务与查办中组部有关督办交办事项结合起来,开展自查自纠,在从严上做文章,在规范上下功夫,进一步加强和改进干部人事工作。

  1.关于“选人用人坚持民主集中制不够”问题

  为了提高选人用人透明度和公认度,从制度上保证民主集中制的贯彻落实,防止出现领导干部个人说了算等问题,经过认真研究、广泛征求意见,党组提出《关于进一步改进全国工商联干部选拔任用工作的措施》。一是规范选人用人程序。明确启动干部选拔任用程序的5种情况,对动议、考察、民主推荐等重要环节进行了细化。二是扩大听取意见范围。动议环节,要在党组成员、主席、党外专职副主席、有关部门主要负责人范围内进行酝酿。民主推荐环节,要提前一周对拟安排职位和任职条件在机关内网公布,提前两天对符合条件的人选及其简历在机关内网公布,扩大局处级职位民主推荐的参加人员范围,保障干部知情权,提高干部参与度。考察环节,要开展深度考察、纪实考察,全面了解干部的真实表现。三是严格党组集体讨论决定干部任免事项制度。任用干部讨论决定前,要在党组成员、主席、党外专职副主席范围内再进行充分酝酿;党组会议集体研究决定时,必须有三分之二以上党组成员到会、党外专职会领导列席。

  2.关于“调入干部把关不严”问题

  针对机关1名干部调入前在地方“火箭提拔”问题,经多方调查,情况属实,党组已免去其处长职务。当前,调入干部仍是解决工商联机关干部退休集中、缺额较多、缺乏骨干等问题的重要途径。根据公开、公平、公正、择优原则,党组制定了《全国工商联机关选调干部工作办法》,从制度上严把入口关,防止干部“带病”调入、“凭关系”调入和突击提拔调入。一是明确选调标准。只有在用人部门岗位急需、机关无合适人选的情况下才能启动选调程序,规定了选调范围,细化了人选条件。二是严格选调程序。对选调干部的实名推荐、用人部门研究、考察审档、党组会议研究、办理转任调任手续等5个重点环节作出详细规定,使选调过程更加公开透明。同时,规定凡在调入前突击提拔职务的或试用期的干部,一律不予调入。

  3.关于“对直属单位选人用人疏于监管”问题

  党组对直属单位人事管理进行了集中检查整顿。一是开展直属单位自查。直属单位认真自查了存在的问题,明确了整改措施和完成时限。二是专项检查“一报告两评议”落实情况。经检查,2013年前,直属单位没有开展“一报告两评议”。2014年,对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中国工商》杂志社进行了“一报告两评议”。对问题突出的中华工商时报社重点进行整顿,暂时没有开展“一报告两评议”。党组要求各直属单位今后必须严格执行“一报告两评议”制度。三是对中华工商时报社进行重点检查整顿。经查,报社存在“一把手”独自决定干部任免,不经其他程序直接让人事部门发文任命干部的问题。自2004年以来,有37批115人次任免没有报社领导集体研究记录,只有报社主要负责人签批,由人事处发文任命;有17批26人次任免没有报社领导集体研究的记录,也没有领导签批,由人事处直接发文任命;有12批16人次报社领导集体研究通过,但无人事任免发文。2008年、2009年、2010年、2013年报社录用部分工作人员违反择优原则,使考试录取流于形式,存在严重不正之风。2008年的全部招录人员、2010年和2011年的个别招录人员没有报社党组集体研究记录。四是党组深刻反思,下决心改变对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疏于监管的局面,决定每年至少专门听取一次直属单位干部人事工作,每年至少开展一次直属单位选人用人工作集中检查,促进直属单位领导班子增强组织意识、纪律意识,严格按干部人事制度办事。

  4.关于“干部任职文件弄虚作假”问题

  经查,2010年中华工商时报社1名原记者调离前,报社为其制作虚假任职文件1份;自2004年以来,有2次出现同一文号任免文件有3个不同版本,有10次出现同一文号任免文件有2个不同版本的情况。目前未发现其他人非法谋取私利的情况,也未收到相关反映。时任报社人事部门负责人、报社人事部门工作人员在任职材料造假中负有直接责任。党组责成报社党组给予该负责人政纪处分,同时按有关权限规定提出党纪处理意见,给予该工作人员批评教育并调整岗位,加强人事任免文件管理,防止弄虚作假。

  鉴于中华工商时报社出现上述“一把手”独自决定干部任免、干部任职文件弄虚作假等问题,2004年至2007年、2007年至2014年3月两届报社党组班子负有领导责任,党组对报社党组进行集体谈话,要求报社吸取教训,抓好整改,建立健全各项人事管理制度,规范干部人事工作。时任报社社长、党组书记对报社上述问题负有主要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将有关局级及以上责任人问题报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并责成报社党组调查处理其他有关责任人员。

  5.关于“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

  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干部人事档案管理混乱问题,党组集中开展机关干部和直属单位人员档案专项清理工作。坚持逐卷、逐页、逐项审核,重点审核干部的出生时间、参加工作时间、入党时间、学历学位、工作经历、干部身份、家庭主要成员及重要社会关系等重要信息,注重审核档案材料是否涂改造假,干部信息是否真实准确,重要原始材料是否完整规范。目前,已完成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和信息中心、机关服务中心、人才交流服务中心、报社、杂志社、出版社人事档案的初审,发现存在材料不齐全、不规范问题,特别是工作变动关键材料缺失、工龄党龄记载不一致等问题,有的还存在弄虚作假问题。下一步,将按照全国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要求继续进行审查,对审核发现的问题进行汇总分析和调查核实,并依照中组部有关规定进行组织认定和材料补正归档,同时对相关责任人进行处理。此项工作将于5月底前完成。在集中检查整顿基础上,制定《全国工商联机关处级及以下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办法》,决定将直属单位中层干部档案由机关人事部统一管理。

  关于13名工勤人员违规占用机关行政编制问题,根据国家有关规定和《全国工商联机关服务中心人员分离和管理办法》,按照人社部有关要求,已从行政编制中作减员处理,对相关人员进行了妥善安置。

  (四)整改“违反财经纪律问题多,廉洁风险大”方面

  针对巡视意见指出的财经纪律方面的问题,党组分别成立调查组,开展专项审计,多次就有关问题约谈相关人员,严肃查处违规违纪问题,全面梳理财务风险,健全完善规章制度,强化风险防控机制。

  1.关于中华工商时报社问题

  (1)关于中华工商时报社借全联名义拉取赞助、向某高校研究院捐款问题。经查,2010年,在中央统战部和全国工商联主办、某高校研究院承办的“第三届全国优秀中国特色社会主义事业建设者研讨班”上,有企业家提议向研究院捐赠500万元,由学员自愿认捐。研究院与捐赠企业没有签订捐赠协议。为保证企业捐赠到位,经时任研究院与工商时报社双方负责人商定,委托报社代向企业收款,其中70%由报社按规定税率代缴税金后支付研究院,其余30%作为代理费留给报社。此后,报社共收到40家单位的41笔汇款合计500万元。同年,报社扣除税金、留下30%款项后,依据报社与研究院签订的3份会议经费协议书,向该高校拨付329.31万元,并将所付款项确认为当期管理费用,从账面上形成了报社在严重亏损情况下对研究院的捐赠,但实际是转付企业向研究院的捐赠,并没有以全国工商联名义向企业拉取赞助。由于报社不是公益性非营利的事业单位,没有捐赠票据,为接受企业的捐赠,报社经征得企业的同意,为其出具广告费、会议费等发票,并上缴了税金,实际改变了捐赠与受赠的关系,变为商事服务关系,用虚假业务走账,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目前未发现个人拉广告提成现象,也未收到个人谋取私利的相关反映。对这一问题,党组责成报社调整财务账目,全面排查整改违纪违规安全隐患,建立健全财务管理制度,规范财务往来审批等工作程序,坚决禁止借全国工商联名义拉取赞助和接受其他单位委托代收代付各种捐赠。

  (2)关于全联网财务管理混乱问题。经查,2008年9月至2010年2月,中华工商时报社在筹建全联网期间,因未完成工商注册程序、无公司独立账户,由筹备组财务人员开设个人存折,专门用于从报社财务支取筹建经费,累计从报社支取筹备金307.5万元,其中通过现金支取163万元,通过银行个人账户支取144.5万元,存在公款私存问题。2011年,全联网凭收据支付1.5万元,无领款人签字支付劳务费1万元,存在白条入账问题。党组责成报社要求审批人补齐收据发票,要求相关责任人补齐领款人签字。2013年,全联网以虚假工资表的方式冲销员工挂账借款和垫款共计9.87万元,存在虚报冒领问题。2008年8月至2014年12月,全联网先后租用两套豪华别墅作为办公场所,现已搬出。2010年,全联网实际支付工资比工资单多2430元,党组责成报社要求审批人追回补齐多付工资。全联网上述问题,违反了有关财经纪律。目前未发现个人非法谋取私利的情况,也未收到相关反映。截止2014年12月31日,全联网货币资金余额1.21万元,2100余万元股本金已全部用完,生产经营陷入困境。党组责成报社与全联网股东协商,提议董事会调整董事长和董事总经理人选,并就全联网公司生存发展问题进行研究,妥善做好相关事宜。

  鉴于报社违反财经纪律问题突出,党组对报社党组班子进行集体谈话,要求报社严肃财经纪律,规范财务往来、对外投资等审批程序,建立健全财务规章制度,从源头上完善财务风险防控机制;建立健全重大问题议事决策制度,严格执行“三重一大”规定,加强对所有者权益的监督管理,今后报社重大对外投资项目必须报全国工商联批准。时任报社社长、党组书记及全联网董事长在报社违反财经纪律问题上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时任报社副总编辑在报社“捐赠”一事上受社长委托签署捐赠协议书并审批付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时任报社副社长、全联网董事总经理在报社“捐赠”一事上受社长委托审批付款,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在全联网公款私存问题上负有重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将有关局级责任人问题报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时任报社财务部主任负有相关直接责任,党组责成报社党组给予其批评教育。时任全联网执行总经理在全联网白条入账、虚报冒领等问题上负有主要领导责任和直接责任,党组责成报社党组按有关权限规定提出处理意见。

  2.关于“6000万办公楼建设资金至今没有追回”问题

  2001年,我会与某公司签订合作开发新办公楼的协议,将6000万办公楼建设资金拨付该公司。2003年,该公司违约没有交付办公楼。2007年,我会提起诉讼,经法院2007年一审和2008年终审,判决该公司返还6000万元建房款和3957万元当期违约金。自2009年始,我会每年都发公函或派专人向法院提出执行判决,但因多种因素至今没有执行。这是全国工商联历时10余年、历经3任主要会领导的历史遗留问题。针对这个问题,党组专门成立了由办公厅、法律部等部门组成的工作小组,跟踪案件进展情况,积极配合执行法院判决。

  3.关于“新建办公楼存在违规问题”

  党组专门成立了新建办公楼违规问题自查小组,学习《招投标法》《党政机关办公用房建设标准》等法规政策,查阅新办公楼各类档案资料,并走访行业主管部门、咨询工程审计机构、约谈建设总包单位,查明了违规情况。新建办公楼项目核定规模46375平方米,2009年2月经上级主管部门批复同意,建筑面积增加至49300平方米,竣工验收总建筑面积48633平方米,超投资概算1672万元。总包招标文件中将7个未具备深化设计条件的工程以暂估价计入投标报价,后通过招投标程序以业主、总包单位、分包单位签订三方合同方式,分包给7家专业工程公司,致使2009年开工的新建办公楼项目分包行为与2011年住房和城乡建设部颁发的《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有关规定不相符合。为解决办公楼建设资金2600万元缺口,接受3家民营企业捐款2200万元,接受37家单位和个人捐赠物品估值1225万元,违反了国务院《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相关规定。目前未发现个人非法谋取私利的现象。针对该问题,党组深刻反思,深入学习有关法规政策,认真吸取教训,举一反三,在今后工程建设中增强规矩意识,力戒攀比思想,厉行勤俭节约,严格对中国工商博物馆改建项目的监管,杜绝工程建设违规问题再次发生。严格按照批复规模和投资总额开展工商博物馆规划设计和建设工作,确保不突破国家批准的建设规模、投资额度和建设标准。严格依据《招投标法》《政府采购法》和住建部《关于进一步加强建筑市场监管工作的意见》开展招投标工作,严禁违规分包。严格执行国务院《禁止向企业摊派暂行条例》,不以全国工商联名义接受任何企业的捐赠,终止前期商谈捐赠意向。制定《改建工程内部控制监督办法》,健全领导小组议事管理机制,实现项目建设全程监控。

  4.关于“机关财务管理不规范”问题

  针对机关财务管理问题,党组坚持边查边改,强化源头控制,从严制定整改措施并抓细抓实。一是从严查处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弄虚作假报销会议费问题。经查,中央统战部主管、我会负责业务指导的中国民营经济研究会在2011年4月至2012年8月期间,其内刊编辑部将支付给合作方北京某公司的代理费,以该公司通过中介购买的“会议费”发票列支,弄虚作假报销22笔,涉及金额107.92万元,其中18张假发票涉及金额99.75万元。研究会内刊负责人对弄虚作假报销会议费负有直接责任,主持研究会日常工作的常务副会长兼秘书长负有主要领导责任。目前未发现上述违规问题与全国工商联会议有关,也未发现个人非法谋取私利的情况。根据党组整改意见,研究会已全部更换弄虚作假会议费发票,对财务账目做出调整;研究会已解除内刊负责人职务,解聘原会计并责令其退回6个月工资,原出纳已经更换。按照干部管理权限,党组将有关局级责任人问题报驻中央统战部纪检组。党组要求研究会严格财务管理制度,杜绝此类问题再次发生。二是整治机关会议活动由民营企业承办问题。对机关有的部门让民营企业出资承办有关会议和活动,党组对该部门负责人进行了严肃批评教育,并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不再发生此类问题。在编制2015年度会议及活动计划中,将3个拟请民营企业承担资金支持的部门会议活动项目改为由部门独立承办、机关预算内经费保障。三是全面规范和加强机关财务管理。围绕加强专项资金、资产处置方面的监管加强制度建设,制定《全国工商联专项资金管理办法》《全国工商联直属单位领导干部任期经济责任审计规定》,修订《全国工商联固定资产管理办法》《全国工商联机关外付经费项目管理办法》,从制度上消除形成“账外账”、“小金库”的条件。加强对直属单位的审计监督和财务管理,组织专业力量对人才交流服务中心、北京工商宾馆等5家直属单位进行审计,并对其他直属单位和机关的年度审计工作做出计划。全面进行资产清查,开展固定资产账目清理,编制2015年度维修项目计划,启动财务综合管理信息平台建设,开展违规台账登记工作,推进财务管理制度的落实。

【编辑:吴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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