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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中国电子科技集团公司党组关于巡视整改情况的通报(2) 查看下一页

2015年09月15日 09:51 来源:中央纪委监察部网站 参与互动 

  2.关于“下属单位党组织作用发挥不到位”的问题

  一是加强党组对下属党组织发挥作用的指导。在继续贯彻落实《关于中央企业党委在现代企业制度下充分发挥政治核心作用的意见》和《关于在深化国有企业改革中坚持党的领导加强党的建设的若干意见》精神的基础上,结合集团公司实际,集团公司党组制定并下发《对成员单位党委工作的指导意见》,加强对成员单位党委工作的指导。

  二是清理成员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兼职。针对党委书记、纪委书记兼职多,影响履职精力问题,印发《关于规范集团公司党组管理领导人员兼职的意见》,对领导人员兼职进行自查清理规范,同时组织4个专项检查组对16个成员单位领导人员兼职情况进行专项检查,对不符合规定的予以清理。截至目前,成员单位党委书记、副书记、纪委书记已完成清退兼职职务40个,正在按照有关规定履行清退手续的兼职138个。

  三是深入推进纪检监察机构“三转”工作。按照纪委书记不得分管与监督职责相冲突业务的要求,19家成员单位对纪委书记分工进行了调整。集团公司党组在重点单位配备6名专职纪委书记,确保纪委书记聚焦主业。按照中央和国资委有关要求,印发《成员单位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管理办法(试行)》,加强对纪委书记、副书记提名考察的管理。印发《成员单位纪委向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报告工作的规定》,规范纪检监察重要事项报告要求,强化对成员单位纪委的领导。党组纪检组对成员单位纪检部门设置和人员配备明确了要求,进一步加强纪检监察工作力量。为进一步落实“三转”,组织全系统纪检监察干部案件查办专题培训班,提升纪检监察干部的业务能力。

  四是严肃问责“两个责任”不落实行为。党组纪检组对落实“两个责任”不力的1家成员单位进行严肃问责处理。免去时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职务,并给予党内警告处分,给予所长诫勉谈话、通报批评处理。在全系统召开落实党风廉政建设“两个责任”工作视频会议,该所所长作出深刻检查。通过严肃问责,起到了“动员千遍不如问责一次”的效果。

  3.关于“顶风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行为时有发生”的问题

  一是加强对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学习,把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列入纪律检查重点。在全系统开展贯彻中央八项规定精神和党组十七条具体措施情况自查,对9家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发现存在超标准接待、配置办公用房,以及公务用车,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制度未及时更新等问题。截止到目前,18家2013年至2015年存在违规业务招待费问题的单位进行了清退;14家存在超标办公用房问题的单位完成清理;5家存在违规公务用车问题的单位清理公务用车18辆。

  二是严肃处理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行为。对检查中发现的总部一名中层领导干部长期占用下属单位车辆,存在公车私用的问题,党组立即决定立案调查,根据违纪事实给予党内严重警告处分,退赔全部费用,并在全系统进行通报。对中科芯(58所)张正璠违反中央八项规定精神的问题立案调查,根据调查结果,给予张正璠撤销行政职务处理,建议地方党组织给予其开除党籍处分。

  三是进一步规范成员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针对成员单位中存在超标准接待的现象,印发了《集团公司成员单位负责人履职待遇、业务支出管理办法》。办法明确商务、外事类活动的接待标准,要求各单位建立履职待遇、业务支出制度,明确本单位业务招待费的标准,并以党委书记、纪委书记签字的方式向集团公司报备。集团公司党组纪检组要求全系统建立费用支出台账,对招待费、会议费、评审费等费用逐项登记明细,严格控制费用支出。

  4.关于“干部人事工作问题比较突出”的问题

  一是加强干部人事系统顶层制度设计,进一步规范选人用人工作。修订《成员单位领导人员管理办法》、《总部岗位设置管理办法》、《总部员工聘期管理办法》等有关选人用人制度,进一步贯彻中央干部人事工作精神。制定《集团公司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施方案》、《集团公司拟提拔考察对象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核实办法》等文件,定期开展选人用人专项检查,实现干部监督常态化。集团公司对20家成员单位开展了选人用人专项检查,重点检查干部使用存在的团团伙伙现象、“小圈子”文化,检查干部任免程序、个人有关事项报告等方面的问题,检查发现问题85个,提出整改建议31条,并对7名责任人进行了处理。对个别单位“小圈子”文化问题进行了处理。

  二是认真贯彻落实中央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加大“德”在考察中的比重。认真贯彻落实习近平总书记提出的“二十字”好干部标准和集团公司“七好五强”好干部具体标准,按照“德才兼备、以德为先”的原则,修订印发选人用人制度,明确规定:把德的考核结果作为干部选拔任用的首要依据,对德表现好的干部,在同等条件下优先使用,对德出现问题的干部,在选拔任用时实行一票否决。改进了干部考察办法,加大德在考察中的比重。

  三是对选人用人中“带病提拔”问题进行专项调查。集团公司党组主要领导在党组会、民主生活会上就“带病提拔”问题多次进行自我批评,并主动扣罚了部分绩效。根据考核管理规定,扣罚了集团公司人力资源部、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的部分绩效。对干部考察组有关同志进行了批评教育。对该单位时任党委书记、纪委书记进行诫勉谈话,扣罚了部分绩效,责成其向党组作出书面检查。修订集团公司选人用人制度,从制度设计上防止发生“带病提拔”问题。

  四是严格规范选人用人决策程序,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在全系统检查各单位研究人选时是否存在主要领导率先表态、干部任免未按规定要求和程序征求纪委意见等问题。检查发现,3家单位存在研究人选时主要领导率先表态的情况;2家单位存在研究人选时发言顺序混乱,执行党政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发言不严格。针对此问题,集团公司已下发整改通知,要求有关单位立即整改,在选人用人工作中认真落实民主集中制,完善并严格执行党委会讨论决定人事任免事项的议事规则,严格执行主要领导末位表态制。对个别存在问题单位主要领导,责成其在党委会上作书面检查。

  五是开展档案问题专项整治,严肃干部人事档案管理。印发《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实施方案》,在全系统分阶段开展干部人事档案专项审核工作。目前,已组织完成集团总部、在京单位、成员单位共4批次档案专项审核培训,培训对象为全系统组织人事部门负责人和档案管理人员,培训人员93名。已完成集团总部和党组管理人员430余份档案的专项审核,各成员单位也正在开展档案专项审核工作。对621份干部任免审批表进行集中审核,对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已经完成整改。按照档案专项审核计划,2016年6月前完成全系统档案专项审核工作。

  六是严格开展个人有关事项报告抽查核实工作。集团公司组织对全系统干部个人有关事项报告填报进行自查整改和专项检查。严格按中组部要求,开展随机抽查和重点抽查核实。对检查和抽查核实发现的10名干部个人事项报告填写不完整、不规范的问题进行处理。目前,10名拟提拔处级干部因漏报、瞒报个人有关事项被暂缓提拔,其中2人正在接受成员单位纪委的调查,1人被免去中层干部职务。

  七是研究制定《集团公司异地交流干部管理办法》,进一步规范交流干部待遇。下发《关于进一步统计异地交流任职干部住房政策执行情况的通知》,对2009年以来享受集团公司异地交流干部待遇的35名领导干部逐人核实,对违反政策的人员进行了纠正,此项工作2015年12月底前全部完成。鉴于各地住房政策、购房价格等有较大差异,集团公司正在组织对异地交流干部住房政策进行修订完善。

  (二)“总部管控能力薄弱,违规问题时有发生”的整改情况

  集团公司全面开展专项检查和专项治理,严肃处理违规违纪问题,结合事业单位改革,完善制度,加强管控。

  1.关于“擅自违规决策造成巨额损失”的问题

  一是组织全系统开展“三重一大”决策制度执行情况自查,对9家重点单位开展专项检查,检查发现存在执行程序不规范、决策事项不明确、决策记录不完整等问题。对发现的问题进行核实,并根据情况做出进一步处理。

  二是集团公司制定下发了《集团公司所属成员单位落实“三重一大”决策制度的指导意见》,对研究所体制的成员单位和建立现代企业制度的成员单位的决策范围、决策机构职责、决策程序分别作出了规定,在涉及重大投资、财务支出等内容中,根据成员单位的经济规模、净资产等指标实现了分类指导。集团公司要求各成员单位修订完善本单位“三重一大”决策制度实施办法,并于10月底前报集团公司审批。集团公司将于12月份再次开展检查,督促成员单位严格执行“三重一大”事项决策制度。

  2.关于“资本运作不规范导致国有资产流失”的问题

  一是对全系统违规持股问题开展自查。目前38家成员单位已对员工持股完成自查,并向集团公司报送了自查报告,其中,28家成员单位作出了不存在员工违规持股情况的承诺,10家成员单位存在违规持股情况,提出了清理整改的方案,正在进行整改,将于2015年12月底前整改完成。今后,集团公司将进一步严格规范员工持股项目的管理,统一按照国家相关法律法规以及集团公司投资管理办法等文件要求,进行具体项目的审批和备案。

  二是对有的研究所引入民营企业参股不透明问题,集团公司制定了《关于加强集团公司引入非公有制资本运作流程管理的指导意见》,对非公有资本进行了定义,确立了引进非公资本的六项原则,对非公有制资本的引入方式、流程管理、管理机制和监督工作等提出了明确要求,为引入民营企业参股工作构建了长效管理机制。

  3.针对“通过关联交易将国有资产输送个人”问题

  一是集团公司党组高度重视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成立了由集团公司党组成员牵头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组。集团公司资产经营部、民品产业部和纪检监察与审计部等8个部门共同参与,正在组织开展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确保关联交易清理不留死角。

  二是精心制定专项清理方案,统筹推进违规关联交易的清理。集团公司下发了《关于开展违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斩断利益输送链条事项的整改方案》和《关于开展违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的指导意见》,对特殊关联交易、特殊关联方进行了认定,对特殊关联交易的管理和已发生事项的整改提出了具体要求。

  三是对违规关联交易开展自查和专项检查。成员单位开展违规关联交易自查,对领导人员子女亲属经商办企业、违规关联交易情况进行摸底,全面掌握各级领导干部及其子女、亲属参与关联交易的情况。结合巡视组移交的“个别所领导授意工作人员签订虚假合同将大笔资金转入关联公司,将国有资产无偿提供给特定关系人使用”的问题线索,集团公司检查了5家重点单位领导人员利用职权损公肥私或通过关联交易化公为私等行为,对发现的问题进行严肃处理,确保清理取得实效。根据专项清理方案,8月份,专项工作组针对重点单位和重点问题进行清查和处理,违规关联交易专项清理工作将于2015年10月底前完成。

【编辑:叶攀】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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