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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规范高校教师聘用 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中国规范高校教师聘用 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2020年10月13日 21:27 来源:中国新闻网参与互动参与互动

  中新社北京10月13日电 中共中央、国务院印发的《深化新时代教育评价改革总体方案》(以下简称《方案》)13日对外公布。《方案》要求规范高校教师聘用和职称评聘条件设置,不得将国(境)外学习经历作为限制性条件。

  《方案》同时要求把高校教师参与教研活动,编写教材、案例,指导学生毕业设计、就业、创新创业、社会实践、社团活动、竞赛展演等计入工作量。

  落实教授上课制度也被写入《方案》。高校应明确教授承担本(专)科生教学最低课时要求,确保教学质量,对未达到要求的给予年度或聘期考核不合格处理。支持建设高质量教学研究类学术期刊,鼓励高校学报向教学研究倾斜。

  《方案》要求完善教材质量监控和评价机制,实施教材建设国家奖励制度,每四年评选一次,对作出突出贡献的教师按规定进行表彰奖励。完善国家教学成果奖评选制度,优化获奖种类和入选名额分配。

  《方案》还指出,高校领导班子成员年度述职要把上思政课、联系学生情况作为重要内容。完善学校党政管理干部选拔任用机制,原则上应有思政课教师、辅导员或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高校青年教师晋升高一级职称,至少须有一年担任辅导员、班主任等学生工作经历。

  《方案》同时提出改进高校教师科研评价。突出质量导向,重点评价学术贡献、社会贡献以及支撑人才培养情况,不得将论文数、项目数、课题经费等科研量化指标与绩效工资分配、奖励挂钩。根据不同学科、不同岗位特点,坚持分类评价,推行代表性成果评价,探索长周期评价,完善同行专家评议机制,注重个人评价与团队评价相结合。

  《方案》还提出探索国防科技等特殊领域教师科研专门评价办法。对取得重大理论创新成果、前沿技术突破、解决重大工程技术难题、在经济社会事业发展中作出重大贡献的,申报高级职称时论文可不作限制性要求。(完)

【编辑:田博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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