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集体土地征收立法如何阻遏圈地卖地现状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4月10日 10:08 来源:法制日报 参与互动(0)

  耕地流失、土地粗放经营、被征地农民生活堪忧……近年来,集体土地征收中暴露出来的矛盾和问题逐渐增多,保护耕地与非农建设占地的矛盾日益突出,引起上上下下的关注。

  国务院总理温家宝在今年“两会”政府工作报告和答记者会上明确今年要办的五件大事之一,就是要制定并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真正保障法律赋予农民的财产权利。

  近日,国务院发布关于落实政府工作报告重点工作部门分工的意见。“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被交由农业部、国土资源部、法制办、发展改革委、财政部、住房和城乡建设部、商务部、林业局、国务院农村综合改革工作小组等部委负责。

  这一系列行为引起了法律界人士的关注和肯定。有专家表示,由于现行集体土地征收的法律和政策规定等制度缺陷,导致农民土地权益频繁受损。失去土地的同时,农民就失去了基本生活保障,社会身份无所依托,就会成为一个就业困难、没有保障的社会新群体,这将是社会稳定的巨大隐患和经济发展的重大难题。从这个角度看,制定出台农村集体土地征收补偿条例的意义非同一般。

  触目惊心

  村民开会商量卖地均分

  就在前不久,湖南省永州市江永县人民检察院陆续批准逮捕了数起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大案,犯罪嫌疑人蒋某湘、蒋某跃、蒋升某、蒋某鹤、蒋某强、蒋永某、蒋某政、蒋某艺先后被依法逮捕。这是该院建院以来批准逮捕的最大的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使用权案件。

  江永县潇浦镇三元宫村6组(车头铺自然村)是位于江永县城内的城中村,近几年由于县城的扩大,该村部分土地成为县城规划区内土地。上述8名犯罪嫌疑人均为该村6组的村民,其中蒋某湘、蒋某跃分别为组长、会计。

  去年5月20日晚,为解决组里村民占有集体土地不均衡的问题,蒋某湘、蒋某跃召集全组村民开会商量后决定,将本组位于县城规划区内的部分土地以5至8万元一亩不等的价格卖给村民建房,现在地谁占起就由谁买起,至于村民买地后,是自己建房还是卖给别人使用组里不加干涉,村民转让土地超过组里所定价格的部分,由村民自己处理,组里也不过问,但必须由蒋某湘、蒋某跃到场测量划地后才可以转卖。此次村民会议后,该组村民便陆续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达42.36亩,上交村民小组非法所得2422395元。蒋某湘、蒋某跃等人将这些非法所得按全组村民现有人口平分,每人共分得12100余元。

  村民蒋升某在上述村民小组决议影响下,将自己占据的4.2亩集体土地分成8米宽、15米深的一宗,共16宗,与蒋某湘、蒋某文一起,以每宗6至8万元不等的价格非法转让、倒卖给他人建房。至案发前,共卖出土地15宗,得款1018000元,除按4.2亩的面积交给组里21万元,蒋升某自己独得60余万元外。另有20余万元被蒋某湘、蒋某文、蒋升某3人瓜分,每人分得7万多元。

  蒋某鹤、蒋某强、蒋永某、蒋某政、蒋某艺等人的情况与蒋升某的大同小异,都是借村民小组决议大肆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获取巨额非法利益。

  上述村民非法转让、倒卖集体土地行为引起了江永县有关部门的高度注意。2011年11月24日,江永县公安局根据县国土部门的报案,对蒋某湘等人非法转让、买卖集体土地使用权行为立案侦查,查明上述事实后提请检察院批准逮捕。江永县人民检察院审查后,根据刑法第228条的规定,以涉嫌非法转让、倒卖土地使用权罪批准逮捕了上述犯罪嫌疑人。目前,案件已侦查终结移送检察机关公诉部门,即将提起公诉。

【编辑:张慧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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