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粤港澳专家首次会议就防治非典达成六点共识

2003年05月30日 23:12

  中新社香港五月三十日电 “粤港澳防治传染性非典型肺炎专家组”首次会议连续两日在此间举行。三地专家充分交流,并达成六点共识。

  这六点共识是:

  --扩大疫情通报机制及相关单位对口交流。三方同意扩大现时粤港澳“非典”疫情通报机制至包括粤港澳三地。现时粤港点对点的对口交流机构亦予以扩大,达至包括粤港澳三地卫生行政机关、疾病监控及医疗等单位。

  --加强传染病信息网络交流。三方同意,加强粤港澳三地传染病信息网络交流,并安排专家互访。

  --传染病收治机构的建设。三方同意,继续积极探讨和研究有关传染病的特性,作为建设收治传染病医疗设施的基础依据和指标。

  --加强感染控制和临床治疗数据分析的交流。三方均认为应进一步加强交流和合作,尤其在医院内的感染控制、疫情及临床治疗数据分析等方面的交流,使三地可以更充分掌握关于防治“非典”疫症的各项资料。三方同意,在下次会议提供各自在有关方面的数据分析资料,以便进行讨论和交流。

  --扩大其他传染病讯息的交流及通报。三地同意扩大其他传染病讯息的交流和定期通报,包括艾滋病、登革热、流感、结核病、霍乱及疟疾。通报内容包括累计报告病例数、死亡数、治愈出院数等。特殊情况随时通报。三方决定,在下次会议重点探讨登革热等季节性传染病的预防和监控措施。

  --加强科研合作与专家及技术人员互访。三方同意,进一步加强科研合作,并设立专家及技术人员互访计划,包括流行病学、病理学及临床治疗等各方面的专家及技术人员。在防治传染病上,三方同意在现有基础上,进一步加强三地在这方面的中西医结合交流和合作。

  参与是次专家组会议的粤港澳三地卫生及医疗部门的代表达四十人,领队分别是广东省卫生厅副厅长王智琼、澳门卫生局局长瞿国英、香港卫生署副署长梁栢贤。

  三方同意,第二次专家会议将在澳门举行。


 
编辑:余瑞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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