河北阶梯电价暂不考虑家庭人口差异(3)
问:新装用户的实际用电月数(即阶梯月数)如何计算?
答:
对于新装的居民阶梯用户,按照实际月数执行阶梯电价,阶梯年周期为送电月抄表周期至年阶梯截止抄表周期。
装表日(过户新户、调整新价、改类新价部分)在抄表例日(冻结日)之前,阶梯月数加1,按以下规则:
若装表日在抄表例日及以后,阶梯月数不加,按以下规则:
每月抄表:如7月5日新装,用户例日为8日,电费结算时,年周期为7月5日至12月8日,阶梯月数为6(阶梯月数为12-7+1)。
双月抄表:如7月5日新装,用户例日为8日,电费结算时,年周期为7月5日至12月8日,阶梯月数为6(阶梯月数为12-7+1)。
单月抄表:如7月5日新装,用户例日为8日,电费结算时,年周期为7月5日至11月8日,阶梯月数为5(阶梯月数为11-7+1)。
每月抄表:如7月10日新装,用户例日为8日,电费结算时,年周期为7月10日至12月8日,阶梯月数为5(阶梯月数为12-7)。
双月抄表:如7月10日新装,用户例日为8日,电费结算时,年周期为7月10日至12月8日,阶梯月数为5(阶梯月数为12-7)。
单月抄表:如7月10日新装,用户例日为8日,电费结算时,年周期为7月10日至11月8日,阶梯月数为4(阶梯月数为11-7)。
热点释疑
1 问:“一户一表”的定义是什么
答:居民用户原则上以住宅为单位,一个房产证明对应的住宅为一“户”,应安装一块表计;一户安装多块表计的,按照所有表计电量合并计算。没有房产证明的,以电网企业为居民用户安装的电表为单位。同一房产证明对应的一户存在其他用电性质的,其居民生活用电部分按照“一户一表”对待。
2 问:居民阶梯电价方案是否考虑季节性差异?
答:阶梯电价方案是通过两种方式解决季节性差异的。一是将电量标准提高,第一档电量标准比国家指导意见高出40度,即每月标准提高了40度。二是居民用户可在年度电量限额内调剂使用各月用电量,消除了季节性因素影响。
3 问:方案是否考虑家庭人口差异?
答:据了解,目前确实存在少数家庭人口较多的情况,例如三代同堂这种情形。但由于流动人口、“户口与居住地分离”等各种因素,对家庭人口的认定是公认的难题。供电部门的主要责任是落实国家政策要求,提供安全、可靠、优质的供电服务,在界定家庭人口方面不具有专业能力,对其提出相关政策要求的操作成本高,并可能会被少数人用来谋取不正当的利益,不利于用户间公平负担。因此,方案暂不考虑家庭人口差异。