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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拥堵费,治堵还是“添堵”(2)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10日 08:58 来源:国际金融报 参与互动(0)

  从政府的表态上看,拥堵费的推出似乎如箭在弦。北京如今收的可能性很大,至于上海等城市是不是会效仿,这个必须看当地政府的决策。

  陈睿:就目前情况来看,国家确实需要运用一些手段来控制一线城市的拥堵现象,而且庞大的车流量也会造成环境污染等危害老百姓生活的问题。所以我的观点是,收总比不收好。我们可以将交通拥堵费看作一个调节经济的杠杆。

  当然,对于征收拥堵费,依旧存在一些问题,比如如何征收,征收的过程中是否能保证绝对公平?从民意上来说,老百姓显然会更为关注这方面的问题。

  至于其他城市是否效仿?我个人认为,交通拥堵费治标不治本,它可以作为治理交通拥堵的一个过渡环节,但是显然不是最终环节。

  话题二

  以何种方式“收费”

  收取到的拥堵费应该专款专用,用于市政交通改善中去。至于收费区市民则可以选择不收或少收拥堵费

  拥堵费实际上是一个舶来品。在国外,征收拥堵费的形式和标准各有不同。收费的控制模式可分为两种:区域控制模式,指在固定的时段,对进入控制区域的车辆收费;道路断面控制模式,即以经常拥堵的快速路、主干路为控制对象,收费路段可不受区域限制,每隔2到3公里设一个检测站点,按次收费。那么,在您看来,哪种方式比较适合中国现状?具体该如何操作(收多少合适,谁来收,这些钱用到什么地方)?而对于在收费区域内的市民又该如何“补偿”?  

  毛寿龙:如何收取、使用、监管这笔拥堵费仍是个问题。最有可能的方式是交通部门提交方案,市政府作出决策,经过听证后落实方案。如果这一措施起作用,可能在个别地方做微调后继续实施。对于这笔费用,无论是交通拥堵费还是排污费,或者未来可能产生的其他费用都会以交通拥堵费的名义列一个税种,然后上交国家财政,由国家财政统一管理划拨。而怎么征税,征多少税,就看你提供多少公共服务,公共财政的核心意义就在这儿。

  蔡建明:收取拥堵费的目的主要是为了解决城市交通拥堵,限制部分私家车出行。收取的对象主要是私家车,具体的收取额则应该根据交通拥堵状况和具体的时间进行阶段划分。至于在收取方式上,电子收取是一个可行的方式。而收取到的拥堵费应该专款专用,用于市政交通改善中去。至于收费区市民则可以选择不收或少收拥堵费。

  陈睿:前面的问题中我提出,交通拥堵费的征收,不会彻底的改变一线城市交通拥堵的状况。怎么解决交通拥堵?城市规划是主要手段。交通设施的完善一直是国家政策强调的,那么在城市规划中,我们可以关注道路规划。

  除此之外,引导市民错峰出行也是一个有效的手段,这个需要当地的单位企业配合,将上下班时间尽量错开半小时,这对于交通拥堵的治理也是很有效的手段。

  至于该怎么收,收多少?这个必须根据实际情况进行调查,最后确定收费数额。当然,更重要的是,收取的拥堵费必须做到透明化,公正化,尽管这个实施起来有一定难度,但是很有必要。因为只有将这些费用切实地用到城市交通建设上,才能够让市民们“心甘情愿”地缴纳拥堵费。

【编辑:宋亚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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