网曝东莞某镇招标存猫腻或致超3亿损失 当地否认(2)
Q2
招标评分标准 主观成分高?
网友“dg124124”认为,招标文件中规定的评标方法不合理,其中涉及主观评价的“技术商务部分”比重较大,而“不容易做手脚的价格部分”的比重较少。帖主直指这种规定“实际上赋予了招标人内部指定中标人的权力”,使“没有内部关系的公司根本没有中标的可能”。
回应:评分标准严格遵循规范
对此,杨晓斌表示,塘厦镇的此项招标是委托了广东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来负责,这套评分标准由省机电设备招标中心确定,塘厦镇方面没有就具体标准提出意见。杨晓斌还称,按照相关规定,“技术商务部分”比重在70%到90%之间都是可以的,因此这套评分标准没有违规。
Q3
中标成交价 高得离谱?
去年6月公布的招标结果,同样令网友“dg124124”感到不满。中标单位是一家来自厚街镇的园林绿化有限公司,“dg124124”认为其中标的成交金额过高,甚至比目前每年全镇的总环卫费用高出3000多万元。如此计算,在“10年合同期内,财政损失三亿多元”。
回应:清扫面积增加一倍
杨晓斌对此质疑的回应,是“一分钱一分货”。每年5809万元的承包费用,确实比各社区原来的承包总费用高出了3305万元。“价格是高了,但也要看到,新承包合同的清扫面积比原来增加了一倍。”杨晓斌称,各社区原来自行签订承包合同的清扫保洁面积为389万平方米,而新合同的数字则达到了778.78万平方米。
另外,中标的环卫公司所采用的设备比以往更加先进,“就拿运输垃圾的车辆来说,以前不少社区还是使用手扶拖拉机来运,那些垃圾往往一边运一边掉,而新公司就会用专业的密封垃圾车来运输,效率高,也更利于保持运输路段的清洁”,杨晓斌说,“按照新合同,中标单位需要投入机械扫路车14辆、洒水车23辆、密闭式垃圾收集车两辆,还要配备1391人的环卫队伍。”
事件进展
14个村(社区) 承包商未交接
有原来的承包商向记者表示,4月9日,塘厦镇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曾经召集承包商开会,要求各公司于5月1日前并完成与家宝公司的交接。
这位承包商还表示,根据各清洁公司与各社区所签订的承包合同,如社区提前终止合同的,需一次性补偿12个月的承包费用,因此财政部门需另行一次性支付补偿金人民币2500万元。
此事在塘厦镇政府看来则是另一个版本。按照杨晓斌的说法,4月9日那天确实开过会,但镇政府并没有“强制要求”原承包商退出,而只是“征求意见”,当然也不排除“当天开会的时候,有关负责同志转述镇党委的意见时有误解。”
据杨晓斌介绍,塘厦镇一直坚持的观点,都是“中标后,也还是要解决原承包商和社区之间的旧合同,才能履行新合同”。至今仍有14个社区的环卫清扫作业仍由原承包商负责。
政府说法
塘厦镇:“工作做得不够”
如此一来,目前塘厦镇的这一环卫工作就面临着两难局面,新旧合同同时存在,无论解除哪一份合同,塘厦镇都可能要承担提前终止合同带来的经济损失。目前,塘厦镇政府要求各社区和承包商继续履行原有的合同,直至各自的合同期满,而镇政府则负责与家宝公司协商。如果与家宝公司的合同最终要解除,应该由谁来为高额违约金买单呢?
“这不可能是由政府财政赔,也不可能由村社区赔。”杨晓斌肯定地说,“至于到底要怎么解决,现在也还没有定论。”
杨晓斌也坦承,目前的两难局面出现的主要原因出在塘厦镇方面,“公用事业服务中心、法制办等部门在调研、信息准备、审核等方面做得不够,加之镇委镇政府为减轻村社区经济负担的想法急切,导致对相关问题评估不足,致使出现了目前的被动局面。”(文/记者钟达文、陈臣、周睿鸣)