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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大城市应急避难观察:“回家困难者”需迅速安置(2)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8月13日 15:10 来源:新华网-瞭望 参与互动(0)

  以“最坏”的设想制订预案

  多位受访专家认为,大城市重大灾害应对中,如果要尽快使“回家困难者”得到妥善安置,必须有完善的灾后应对预案体系。

  鄢圣华建议,对于“回家困难者”,要按照“最坏”的设想制定预案,比如计算避难场所容量、调整避难场所布局等。“这种制定预案的做法,会为灾难发生时城市管理者应对危机提供足够的回旋余地。”

  “大灾难发生后,不应鼓励‘上班族’马上回家。因为这时市内轨道交通长时间中断,各种次生灾害不断。此时回家,路上容易发生意外。”鄢圣华说。

  “妥善安置‘回家困难者’是政府的责任。”鄢圣华认为,作为城市管理者,要迅速计算出这个群体的大概人数。“对于人数计算方法,可按照对建筑物的评价结果综合考虑城市的实际情况和发展要求综合确定。”

  据了解,国外通常采用简化计算方法,紧急避难疏散人员按照责任区域70%计算,固定避难疏散人员可按照责任区域40%计算,并考虑部分其他人员的涌入。在实际测算时,考虑流动人口影响,可进行部分折减。

  鲁照旺提醒,在疏散与撤离过程中,需要城市管理者做好引导“回家困难者”的工作,尤其要正确选择避难场所,使避难空间足够容纳受灾人员。

  据统计数据显示,日本关东大地震时,在上野公园和芝公园避灾的市民有55万人左右;唐山大地震时,北京市仅中山公园、天坛公园和陶然亭公园就涌入17.4万人避灾。

  由此可见,城市防灾建设首先应设置足够的避难场所,在城区中合理地分布,以满足城市各个分区的避灾要求。只有这样,大灾害后的第一时间,避难者才得以“有处可逃”,避免发生大批人员拥堵街道和踩踏等公共事件。

【编辑:马学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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