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上一页 深圳“20亿村官”调查:经商致富后选举做官(3)

2012年12月05日 16:35 来源:南方日报 参与互动(0)

  社区公司法人治理缺乏制约

  业内人士认为,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内部特有的企业内部治理结构也易导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民对社区负责人产生不信任感从而引发矛盾。

  据介绍,目前龙岗很多村民都是一个姓,宗族关系盘根错节,很多时候有事也习惯于内部解决,虽然现在成立股份合作公司,但实际在公司治理上并不是真正意义上进入市场的企业。

  “目前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权限过大,而且这种现象普遍存在。”对股份合作公司情况相当熟悉的一位基层办人士认为,龙岗的股份合作公司往往是所谓的“能人治村”。由于权力缺乏制约,部分掌权人可能会“胡作非为”。

  “多数股份合作公司仍然采用行政模式进行经营决策。”龙岗区国资委相关人士则用政企不分来表述目前的公司治理情况,“股份合作公司的经营管理行为不规范,在资产运营、资产处置、大额资金、投资构建等重大事项决策方面不规范,股份合作公司财务管理也显得‘乱、散、拖’,法人治理结构不健全,公司法人治理决策机制流于形式。因此在这种情况下,在涉及旧改利益处置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民容易怀疑股份合作公司相关负责人利用职权便利侵占集体资产为个人牟利,并损害到大多数股民的利益。”

  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股民大多受知识文化水平所限,对股份合作公司管理层的制约也相对有限,“又是乡里乡亲,有些还是族人,因此很多时候他们会成为‘沉默的多数’,但旧改所蕴含的巨大利益会让这些‘沉默者’不再沉默。”有关人士表示。

  政企不分易引发“以权谋私”的质疑

  记者在南联社区走访发现,在一些居民眼中,周伟思是侵吞集体财产以权谋私的恶人;而在另一些居民眼中,周伟思却是带领大家发家致富的“好干部”。相关专家表示,这种分歧的产生,实质上是在信息公示缺位的情况下,社区干部、股份公司负责人、私人公司老板三重身份合一后产生的尴尬结果。

  专家认为,社区工作站作为街道办事处派驻到社区的工作机构,承担着政府及街道办事处在社区的各项工作和公共服务。但目前尚无明文规定要求这些承担基层管理的社区干部公示财产和停止经商。因此,在缺乏信息公开的情况下,当社区干部、社区股份合作公司负责人、私人公司老板三重身份集于一身之时,拥有巨额财产难免会让群众产生“以权谋私”的质疑。

  据介绍,政企不分也一直是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发展的制约因素, “这不但加重了股份合作公司的负担,造成大部分负责人主要时间和精力用于社会公共管理事务,而不是公司的经营发展,并使公司经营带有浓厚的行政干预因素,严重影响其市场化、效益化运作。”龙岗区国资委的一位人士表示,政企不分也使得股份合作公司习惯于采用行政班子代替经营班子的决策模式。

  目前,虽然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建立了公司股东会、董事会、监事会和集体资产管理委员会四会,但流于形式,仍然是行政班子主导经营决策。记者了解到,近年来龙岗区有意推进社区股份合作公司的政企分开步伐,如去年社区换届时曾推动居委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不再交叉任职,不过由于居委会的职能和工作量相对较少,因此在居委会任职对于社区股份合作公司领导成员的影响并不是特别大,“实际上,兼任工作站的职务影响才是最大的,可以说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和工作站分开才是政企分开的标志。”有业内人士评价,就算居委会和社区股份合作公司完全不能交叉任职,也只是政企分开迈出一小步,“步子并不算大”。(记者陶清清 凤飞伟)

【编辑:王永吉】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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