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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明确北京PM2.5年均控制指标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9月13日 08:54 来源:北京青年报 参与互动(0)

  北京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唯一被指定PM2.5减排目标的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特别要求北京在2017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

  昨天上午,国务院发布《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未来5年我国大气污染防治的实施路径和实现目标。北京青年报记者注意到,在国务院发布的10条措施35项任务中,明确提及北京(包括京津冀)的有18处,其中3处对北京的情况进行了特别强调。

  明确提出北京PM2.5年均浓度控制指标

  北京是全国《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中唯一被指定PM2.5减排目标的城市。《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提出,到2017年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浓度(PM10)比2012年下降10%以上,优良天数逐渐提高;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细颗粒物(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特别要求北京在2017年细颗粒物年均浓度控制在60微克/立方米。

  在此前市环保局与市交通委联合召开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处长李昆生介绍说,北京市目前的PM2.5浓度在90微克/立方米到100微克/立方米的水平,要达到60微克/立方米的目标,需要5年下降30微克/立方米到40微克/立方米,浓度下降比例要超过25%,减排压力大,任务比较重,但北京应该努力完成任务。

  机动车保有量指标北京主动“量化”

  在加大综合治理力度,减少污染物排放这一措施的第三条“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中,北京又一次被特别提及。

  计划提出:“根据城市发展规划,合理控制机动车保有量,北京、上海、广州等特大城市要严格限制机动车保有量。通过鼓励绿色出行、增加使用成本等措施,降低机动车使用强度。”虽然被特别要求,但是《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并没有明确指出北京的机动车保有量应该控制在什么水平。

  在《北京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这一要求被细化为:市交通委、市公安局公安交通管理局研究采取经济手段和必要的行政手段,确保2017年底将全市机动车保有量控制在600万辆以内。

  在关于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重点任务分解中,北京提出:制定更为严格的小客车新增数量控制措施,并牵头制定低排放区、研究制定征收交通拥堵费政策,落实区域差别化停车收费制度,完善差别化停车管理政策。交通拥堵费政策更是在全国首次提出。

  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公交比例北京自动“加码”

  “强化移动源污染防治”这一项任务中,北京还在另一处被明确提及。在“大力推广新能源汽车”这一小项任务中,北京、上海、广州等地被要求每年新增或更新的公交车中新能源和清洁燃料车的比例达到60%以上。

  在《北京2013-2017年清洁空气行动计划》中,这一比例被要求更高。北京清洁空气行动计划要求促进行业机动车结构调整和污染减排,提出每年新增公交车中新能源与清洁能源车比例力争达到70%左右,到2017年,实现新能源和清洁能源公交车辆比例达到65%左右。而2017年底,全市新能源和清洁能源汽车应用规模力争达到20万辆。

  在昨天关于北京市清洁空气行动计划的新闻发布会上,市环保局机动车处副处长臧远伟介绍说,北京市新增的20万辆新能源车中,公交、环卫、邮政等行业机动车结构调整用车将达3万辆,剩余17万辆主要是个人和政府公务用车。“现在相关部门正在制定鼓励新能源车的政策,在购车上将有政策性的倾斜”。

【编辑:马婷婷】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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