大气污染防治计划明确北京PM2.5年均控制指标(2)
解读
大气污染防治行动计划五大亮点
亮点一:
京津冀目标最严
行动计划提出的具体目标中,全国地级以上城市可吸入颗粒物即PM10浓度比2012年下降10%以上,而对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则要求细颗粒物即PM2.5浓度分别下降25%、20%、15%左右,其中京津冀的任务最重,为25%。
亮点二:
优化产业结构
行动计划为严控高耗能、高污染行业新增产能,提出新、改、扩建项目都要实行产能等量或减量置换,控制力度前所未有。在严控新增的同时,加快淘汰落后产能、压缩过剩产能,对已经在建的过剩产能项目要坚决停建。
亮点三:
煤炭消费负增长
在调整能源结构上,行动计划也出重拳,要求制定国家煤炭消费总量中长期控制目标,实行目标责任管理,严加问责。除2017年全国煤炭占消费总量比例下降到65%以下,还要求京津冀、长三角、珠三角等区域实现煤炭总量负增长。
亮点四:
问责考核“动真格”
行动计划明确规定,把可吸入颗粒物或PM2.5纳入约束性指标,各地区与国务院签订目标责任书。国务院每年初进行上年度任务考核,2015年进行中期评估,考核结果作为领导班子和领导干部综合考核评价的重要依据,因工作不力未能有效应对重污染天气的,还将被依法依纪追究责任。
亮点五:
强调公众参与
行动计划倡导公众养成文明、节约、绿色的消费方式和生活习惯,强调引导公众从自身做起、从点滴做起、从身边的小事做起,在全社会树立起“同呼吸、共奋斗”的行为准则,共同改善空气质量。本组撰文/见习记者 邹春霞 制图/田瑚