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乳企6.7亿罚单背后:被删邮件露马脚 查看下一页

2013年08月08日 14:31 来源:每日经济新闻 参与互动(0)

  点击进入行情中心

编者按

  合生元等6家乳粉企业因违反《反垄断法》、限制竞争行为共被罚约6.7亿元。罚单落地,产品价格或将“低头”,但是消费者的担忧就能放下了吗?

  2008年以来,购买平价的放心奶粉似乎成为了国内消费者的奢望。高高在上的“洋奶粉”,近年来也频曝“质量门”;跌落低谷的国产奶粉崛起之路还很漫长,价格也渐渐不便宜。

  发改委的反垄断不应是一阵风,而是要常态化监管,不能任由企业玩换包装、减分量之类的小聪明;质监部门更该肩负起职责,不让问题奶粉流入孩子们的奶瓶。只有多管齐下、严格执法,才能让消费者买到平价的放心奶。奶粉如此,其他行业亦然。

  每经记者 金微 原金 发自北京

  昨日(8月7日),国家发改委对合生元等6家乳粉生产企业开出了我国反垄断史上的最大罚单。

  据《每日经济新闻》记者了解,国家发改委价格监督检查与反垄断局今年3月接到乳粉企业涉嫌价格纵向垄断的举报后,便着手开始调查。调查组一度遇到企业故意隐匿资料、提供虚假材料等困境。最后,执法人员搜查了一家企业的电脑,从删除的邮件中恢复了相关资料,发现企业明确提示员工控制经销商转售的价格,找到了企业违反反垄断法的证据。

  值得注意的是,此次发改委针对不同企业采取了差异化的处罚策略。其中对合生元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3亿元;另外,对美赞臣、多美滋等品牌也分别处以不同的罚金;惠氏、贝因美、明治等3家企业因配合调查、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被免除处罚。

  删除邮件中找出证据

  据了解,从5月份开始,发改委价监局共派出26个调查小组,300多人次陆续到相关企业正式调查。

  被调查的企业包括合生元、美赞臣、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惠氏、贝因美、明治等。最终,国家发改委开出约6.7亿元罚单,尽管金额不小,但企业都表示认罚。

  发改委价监局将这些调查企业分为四类,包括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主动提供情况,主动积极整改。因为配合的程度不一样,最终各家命运也不同,有的要交巨额罚款,而像惠氏、贝因美和明治因为积极配合调查“幸免于难”。

  发改委价监局负责人介绍,这些企业中配合的程度有些不一样,有的企业第一时间就把有关情况报告了,有些企业则拒绝调查。他介绍,在调查组对上海一家涉案企业的调查过程中,调查组早上9点进点,直到晚上8点多才提取到少部分资料,业务人员始终拒绝调查。

  这些企业主要涉及纵向价格垄断,业内人士介绍,纵向垄断涉及上下游经营者之间的关系,也就是说上游经营者对下游经营者的控制有时能从合同中体现出来,如明文规定经销商必须按照某一价格销售,否则采取罚款、停止供货、终止合同等措施。

  由于有的企业行为非常隐蔽,调查人员往往要从经销商和超市中获得信息,上述负责人介绍,调查人员从上千份材料中反复对比、核查和找相关销售人员核实后才发现违法证据。另外,调查企业故意隐匿资料,提供虚假材料,也给调查执法增加了很大困难。

  上述负责人士还介绍到,有一家企业,2011年的时候把合同已经改得很干净了,所以调查人员去的时候,不存在这样的问题,“实际上我们通过经销商了解到的,这个企业同样存在着控制经销商转售价格的问题,所以在第二次去的时候,我们就搜查了它的电脑,从删除的邮件里头恢复了相关的资料。”

  而调查组发现,在恢复的邮件里有这样的内容,明确提示员工控制经销商转售的价格,这是违反中国的反垄断法的。“这明显的是知法犯法,当我们把这个展示在他们面前的时候,他们也无话可说,承认违法也认罚。”

  处罚呈现差异化

  与以往不同,此次发改委开出罚单的6家乳粉企业并没有统一处罚,而是针对各个企业不同情况不同处理。在本次开出的罚单中,明显根据各个企业对待反垄断调查的态度来作为评判标准。

  中国政法大学竞争法研究中心主任时建中在接受 《每日经济新闻》记者采访时表示,这次反垄断处罚最大的特点是差异化,实际上在《反垄断法》中已经有明确规定,至于具体的定量,则要考虑对消费者的损害程度,以及企业的配合程度来量刑。

  发改委昨日表示,对于违法行为严重、不能积极主动整改的广州市合生元生物制品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6%的罚款,计1.629亿元;对不能主动配合调查但能积极整改的美赞臣营养品(中国)有限公司处上一年度销售额4%的罚款,计2.0376亿元。发改委对能够配合调查,并主动整改的多美滋、雅培、富仕兰、恒天然等企业分别处以1.7199亿元、0.7734亿元、0.4827亿元、0.0447亿元的罚款。

  除去上述处罚外,发改委还对另外3家企业免于处罚。发改委认为,惠氏、贝因美、明治乳业3家企业,主动向反垄断执法机构报告达成垄断协议有关情况、提供重要证据,并积极主动整改,所以免于处罚。

  实际上,我国2008年实施的《反垄断法》第46条中明文规定,经营者违反本法规定,达成并实施垄断协议的,由反垄断执法机构责令停止违法行为,没收违法所得,并处上一年度销售额1%以上10%以下的罚款;尚未实施所达成的垄断协议的,可以处五十万元以下的罚款。

  中国人民大学法学院教授史际春对记者表示,处罚力度关键还要看企业的垄断行为对市场竞争的损害程度有多大。他表示,本次乳粉行业的竞争属于纵向竞争,是上游对下游的控制,而年初发改委对液晶面板行业开出的罚单属于横向竞争范畴,是几家企业联合起来不竞争造成的垄断,所以发改委的处罚力度和方式不太一样。

  反垄断将进入常态化

  发改委此次调查乳粉制品企业并不是突然袭击,而是根据举报对合生元等多家乳粉企业展开的反垄断调查。

  不仅是乳粉企业,今年以来,发改委对多个行业展开反垄断调查,多名业内专家对记者表示,国内反垄断已经朝向常态化方向发展。今年年初,发改委对包括三星、LG在内的6家境外企业实施液晶面板价格反垄断调查,最终经济制裁总额达3.53亿元。

  后来针对茅台和五粮液两家白酒企业进行反垄断调查,最终,茅台被罚2.47亿元,五粮液被罚2.02亿元。随后,发改委针对房地产行业、黄金饰品零售业也都进行调查。

  “希望从现在开始,今后反垄断进入一个常态化状态。”史际春认为,《反垄断法》实施5年来,反垄断部门要有一个认知的过程,无论是从组件还是人员配备上,都需要一个认知水平的提高,在这之后,反垄断会呈现出一种常态化。

【编辑:陈鸿燕】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