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推经贸合作 闽出台两岸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2006年08月01日 11:10

  中新社福州八月一日电 (记者 陈国明)记者从福建省农业厅获悉,为进一步发挥闽台“五缘”优势,加快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推动两岸经贸合作,福建省日前正式出台《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

  福建是祖国大陆离台湾最近的省份,建设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具有明显的独特优势。与此同时,福建与台湾具有“五缘”关系,农业合作源远流长。自一九八一年第一家注册的台资农业企业在漳州落户到去年底,全省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达一千七百八十三个,合同利用台资二十一点六亿美元,实际到资十二点七亿美元,农业利用台资总额在大陆各省区市中位居第一;累计引进台湾农业良种二千五百多个,有一百五十多个良种得到规模化的推广和应用,引进农产品生产、加工设备五千多台套,栽培、养殖、加工先进适用技术八百多项,福建已经成为大陆对台农业引进合作的密集区。

  自一九九七年七月国务院台办、原外经贸部、农业部批准福州、漳州设立全国首批“海峡两岸农业合作实验区”以来,福州、漳州实验区累计批办农业台资项目一千二百八十八个,合同利用台资十七点九亿美元,实际到资十点七亿美元,引进良种一千五百多个,先进技术六百多项,先进设备三千五百多台套。区内绝大部分台资农业企业都取得了较好的效益,并获得了丰厚的回报。

  《海峡两岸(福建)农业合作试验区发展规划》的正式出台,将为来闽台商的再创业提供了新的天地,增强永续发展的实力。(完)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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