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律师解读庭审:择日宣判是常态 退还赃款有利减刑

2011年12月23日 15:22 来源:北京晨报 参与互动(0)  【字体:↑大 ↓小

  择日宣判是常态

  中国足坛反腐系列案昨日结束了第四天的审判。在此前的庭审过程中,原中国足协官员、知名裁判员都在其中,而这些引人关注的案件无一例外地没有当庭宣判。昨天记者采访了北京君永律师事务所的许兰亭律师,他介绍择日宣判是“常态”,而判决结果一定会公开。

  择日宣判 没有时限

  所谓的“择日宣判”是否会有期限?许律师回答:“没有具体期限。”他介绍,国内很少有当庭宣判的案件,虽然有一个半月的审判期限,但有时会酌情延长。

  许律师也关注着此次中国足球的系列案,他认为:“这个案件影响很大,宣判可能需要较长时间。”他进一步介绍,法庭会在正式宣判前三天通知被告律师,然后开庭进行宣判。同时,法院也会贴出相关公告,公布宣判时间,判决结果一定会对公众公开。

  退还赃款 有利减刑

  在已结束的审理中,受贿金额最大的是足协曾负责过裁判选派工作的张建强,他总受贿金额为273万,已主动上缴260万赃款。南勇、谢亚龙等其他几位原足协高官的审判日期还未确定。对于此次系列案,网友们早已议论纷纷,有人猜测此次会不会出现死刑、无期之类的重判。

  根据已经报道出的案情和庭审过程,许律师认为“应该不会有所谓的重判”。“如张建强,他认罪态度很好,并且退回了大部分赃款,这有利减刑。”2003年足球裁判龚建平曾因“受贿罪”被判处有期徒刑10年。本次审判中,同为裁判的陆俊等则是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的罪名上庭。对此,许律师表示,“这是新刑法修订案修改后的罪名,并不影响审判的公平。我国法律要求,在现行法律和经过修改的法律中选择对被告人有利、量刑轻的作为判罚依据。”晨报记者 李昕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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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编辑:赵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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直隶巴人的原贴:
我国实施高温补贴政策已有年头了,但是多地标准已数年未涨,高温津贴落实遭遇尴尬。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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