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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坛反赌案一审落幕 足协高官四大黑哨领刑 查看下一页

2012年02月18日 17:15 来源:中国新闻网 参与互动(0)

    2月18日,原中国足协高官杨一民在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接受一审判决。图为杨一民在法警的押送下进入法庭。中新社发 于海洋 摄  

  中新网2月18日电 截至今日下午,备受瞩目的中国足坛反赌扫黑系列案件一审宣告结束。

  原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杨一民犯受贿罪,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0年零6个月。原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女子部主任张建强因犯受贿罪,被辽宁省铁岭市中级人民法院一审判决有期徒刑12年。

  继“四大黑哨”等案犯16日在丹东市被宣判后,今天在铁岭宣判的主要是足协原官员、球员、俱乐部管理者等39人。

  该案自去年12月19日开庭审理,在近两个月之后终于告一段落。

  级别之最:杨一民

  职务:原足球运动管理中心副主任、中国足协副主席

  罪名:受贿

  犯罪事实:先后40余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125.4万元

  刑期:10年6个月,并处没收财产20万元

  铁岭中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9年,被告人杨一民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领导的职务便利,为足球教练员、足球俱乐部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125.4万余元。

  杨一民曾和原足协主席谢亚龙、南勇并称“足协三巨头”。其所在的部门职能涉及到联赛、技术等各个领域。

  当日上午8时,杨一民被警车押送至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头发苍白的他回头向守在大门外的记者望了一眼,便快速走进法庭,神情较为凝重。他的代理律师王树静表示,“杨一民对这样的判罚比较满意,当庭表示不会上诉”。

  王树静还分析称,“杨一民是被按照国家公职人员定的罪,受贿125.49万元被判10年6个月,量刑还算较为适中,没有超出意料,这也体现了法律公平公正的原则。我想法庭考虑到惩治只是种手段而不是目的,希望教育和警示更多涉及足球的官员、教练员和运动员遵纪守法,把足球水平搞上去。”

 

    涉案金额之最:张建强

  刑期之最:张建强

 

  职务:原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女子部主任

  罪名:受贿罪

  犯罪事实:先后24次收受贿赂,折合人民币共计273万元

  刑期:12年,并处没收财产25万元

  铁岭中院审理查明:1997年至2009年,被告人杨一民、张建强利用担任国家体育总局足球运动管理中心领导的职务便利,为足球教练员、足球俱乐部谋取不正当利益,分别非法收受他人财物人民币273万元。

  张建强是本次反赌案里走上法庭的“第一人”,事发前主管裁判工作。

  此前有分析称,因为张建强涉案金额巨大,且被指控两项罪名,他将会是首批宣判的涉案人员中量刑最高的一位,最多可能会被判20年。虽然张建强是目前为止披露的犯罪嫌疑人中刑期最长的,但被判12年却低于外界预测。

  张建强是本次反赌案系列审判里走上法庭的“第一人”。他1992年进入中国足协,长期从事中国女足青少年及国字号管理工作,曾担任足协裁判委员会秘书长。在裁判领域权倾一时的他,曾被外界看作是中国足球界的“大法官”。

  2010年1月15日晚,张建强在和夫人在散步途中被反赌专案组带走。

【编辑:刘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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