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高健陈宏认行贿罪名 曾送黄俊杰30万求照顾力帆

2012年04月26日 09:36 来源:京华时报 参与互动(0)

  昨天上午,辽宁省丹东市中级人民法院对重庆足协前秘书长高健、重庆力帆俱乐部前总经理陈宏对国家非工作人员行贿一案进行了审判。两人当庭认罪,承认分三次向裁判黄俊杰行贿30万元,帮助重庆力帆保级。

  昨天上午8点18分,押解高健、陈宏的警车驶入丹东中院。从车窗可以看到,两人神色比较平静。从庭审情况来看,两人案情明晰、简单。上午9点,庭审在丹东中院第四法庭开始,至11点左右结束,耗时不足两小时,成为整个反赌扫黑系列案多场庭审中用时最少的一次。

  据旁听该案的一位不愿透露姓名人士介绍,陈宏、高健曾于2009年向裁判黄俊杰行贿30万元,目的是请黄俊杰在执法比赛中给予照顾,以帮助力帆队保级。在该赛季中,重庆力帆主场战胜大连实德、广州医药两队,客场战胜成都谢菲联队,两人分三次送给黄俊杰30万元,也就是每场比赛10万元的“价码”。

  在这一事件中,时任重庆力帆俱乐部总经理的陈宏是贿赂黄俊杰的主要拍板人和操作人。时任重庆足协秘书长的高健因为在圈内人脉甚广,便扮演中间人和行贿人的双重角色。黄俊杰在接受30万元行贿后,因重庆力帆在该赛季保级失败,感到“不好意思”,便退还了其中的10万元。但这10万元仍算在了高健和陈宏的行贿涉案金额中。

  据该匿名人士介绍,高健和陈宏在法庭上情绪稳定,对指控没有太多异议,当庭认罪,法庭对二人认罪的态度予以认可。(记者孙永军)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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