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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被民政部警告 广告收入纳入下属企业

2012年09月20日 10:03 来源:北京日报 参与互动(0)

  民政部日前在其官方网站发布了一份名为“民政部对中国足球协会作出行政处罚”的公告。由于“将所接受的广告赞助收入纳入下属企业进行核算”,中国足协遭行政处罚。

  民政部在公告中称,中国足协存在将所接受的广告赞助收入纳入下属企业进行核算的行为,违反了《关于规范社会团体收费行为有关问题的通知》(民发[2007]167号)中不得将社会团体经费与所属单位经费混管的有关规定。依据《社会团体登记管理条例》有关规定,民政部对该会作出警告的行政处罚,并对该会的整改落实情况进行监督。

  中国足协为何会受到民政部的行政处罚?

  按照《中国足球协会章程》中的表述,中国足协是从事足球运动的单位和个人自愿结成的唯一的全国性的非营利性社会团体法人,是中华全国体育总会的单位会员,接受国家体育总局和民政部的业务指导与监督管理。所以说,民政部有权按照“条例”对中国足协作出处罚。

  民政部在公告中并未说明中国足协接受广告赞助的具体数额以及提及的下属企业的名称。有消息称,此事与中国足协的下属企业福特宝公司有关,福特宝是“中国之队”项目的运营商。

  不过,中国足协副主席韦迪却透露,民政部提到的将所接受的广告收入纳入下属企业进行核算的事是十几年前发生的,不是最近的事。他说:“这是历史遗留问题,不是什么大事。”

  对于中国足协被罚一事,福特宝公司的许多工作人员都不知情。值得一提的是,自福特宝公司成立之初就担任总经理的邵文忠,今年6月被鞍山市中级人民法院判处有期徒刑15年。法院在判决书中认定,邵文忠在担任福特宝公司法人代表和总经理期间,共贪污人民币420万元,挪用公款人民币400万元。(高炜)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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