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足协回应徐弘上诉:据司法机关认定事实处罚无误

2013年03月06日 14:48 来源:武汉晨报 参与互动(0)

  前日,大连阿尔滨前主教练徐弘向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送去了一份申诉书,要求足协撤销对自己的处罚。对此,足协的回应是:处罚无误。

  足协在给扫赌反黑风暴中涉案人员和俱乐部开出的罚单中写明:“原四川冠城俱乐部徐弘为谋取不正当比赛成绩,给予他人不正当利益,进行不正当交易,操纵比赛。”基于此,足协对徐弘禁赛五年。对于这样的处罚,徐弘非常不满。他在申诉书中表示:2003年9月,陕西国力俱乐部总经理王珀主动给自己打电话,提出要在9月21日冠城对国力的比赛中输球。徐弘随即将此事上报给俱乐部领导,他表示,至于背后的金钱问题自己既无权决定又没有经手,自己只是执行了主教练的职责,布置球员打好自己的主场比赛。

  后来经过警方调查,那场比赛涉及50万元,是国力给冠城的好处费。“当教练11个年头,我从未收过球员家长一分钱、从未参与过赌球、从未从赌球中拿过一分钱、从未在引进外援上拿过一分钱。如果中国足球协会或其他任何人认为我收取了国力的一分钱,请拿出事实证据。”徐弘在申诉书中说。

  对于徐弘的申诉,足协纪律委员会主任王小平的解释很简单:“我们做出这样的处罚,依据的都是司法机关认定的事实。”

【编辑:燕磊】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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