首页| 滚动| 国内| 国际| 军事| 社会| 财经| 产经| 房产| 金融| 证券| 汽车| I T| 能源| 港澳| 台湾| 华人| 侨网| 经纬
English| 图片| 视频| 直播| 娱乐| 体育| 文化| 健康| 生活| 葡萄酒| 微视界| 演出| 专题| 理论| 新媒体| 供稿

马拉多纳获赔300万元 法院驳回其他诉讼请求

2013年06月18日 13:10 来源:解放日报 参与互动(0)

  马拉多纳 “被代言”起诉网游公司索赔2000万元一案有了最新进展。17日,北京市第一中级法院作出一审判决:上海第九城市信息技术有限公司、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上海)有限公司就侵害马拉多纳肖像权发表致歉声明,赔偿马拉多纳经济损失人民币300万元,精神损害赔偿金人民币1元,驳回马拉多纳其他诉讼请求。

“热血球球”系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公司开发并由第九城市信息技术公司上线运行的一款网络游戏。2010年,马拉多纳发现,新浪网、第九城市信息技术公司及第九城市计算机技术咨询公司三被告在其各自官方网站上发布了他代言“热血球球”游戏的报道。同时,三被告在其游戏运营网站开设了“热血球球”的网络游戏频道,联合运营“热血球球”游戏,该游戏及游戏频道的多个界面中使用了原告马拉多纳的肖像及“马拉多纳”的外文签名。

【编辑:王牧青】

>体育新闻精选: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和中新网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将依法追究法律责任。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 [京ICP证040655号] [京公网安备:110102003042-1] [京ICP备05004340号-1] 总机:86-10-87826688

Copyright ©1999-2024 chinanews.com. All Rights Reserved