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孙杨无证驾驶被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

2013年11月04日 16:55 来源:法制网 参与互动(0)

  法制网杭州11月4日电 记者陈东升 王春《法制日报》记者从杭州市公安局获悉,奥运游泳冠军孙杨因无证驾驶汽车,今天下午被杭州市公安交警部门罚款,并处行政拘留7天。

  昨天下午2点10分左右,在杭州市体育场路武林广场西跑道附近,一辆白色保时捷卡宴与900路公交车发生刮擦事故,保时捷卡宴司机为奥运会游泳冠军孙杨。杭州交警随后查实孙杨系无证驾驶,根据《道路交通安全法》第九十九条之规定,对其违法行为作出上述处罚。

  交通法专家、浙江省公安交管局副局长宋晓春在接受《法制日报》记者采访时说,对照杭州地区前三年对无证驾驶违法行为的平均处罚情况,杭州交警这次对奥运明星孙杨的行政处罚与对同类违法行为的处罚是相一致的,是公正的,不偏不倚,体现了法律面前人人平等。

【编辑:于晓】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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