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法律界人士:孙杨所代言汽车企业或涉嫌虚假广告

2013年11月05日 11:07 来源:钱江晚报 参与互动(0)

  有关孙杨被交警查实为无证驾驶的细节,昨天坊间还有一种说法,说交警一开始也以为孙杨是有驾照的,因为此前看过他为现代汽车的代言,广告里孙杨熟练而流畅的开车姿态,而后查询才发现原来系无证。

  对于这种说法,昨天交警部门没有证实。但正如新华社在评论中指出:找孙杨代言的汽车品牌,让一位没有驾驶证的明星在“万众瞩目”之下“开车”合适吗?

  浙江大学光华法学院副教授肖燕说,让一位没有驾照的明星在广告中展现驾驶,肯定是不妥当的,是对无证驾驶这样一种不良习气在社会上在一种放纵和暗示,甚至说是鼓励。

  无证驾驶本身从法律上来说是一个个人行为,只能追究孙杨个人的法律责任,从目前交警的处罚决定“行政拘留7天和罚金2000元”来看,没有因为是明星而特殊照顾,体现了法律的公平性。

  昨晚,央视新闻中,白岩松也就此事采访了邱宝昌(著名律师,中国消费者协会律师团团长),邱宝昌说,对企业来说,让一个无驾照的人展现车技,本身就是一种虚假宣传,企业涉嫌违反虚假广告罪。

  记者查询刑法第二百二十二条以及第二百三十一条,虚假广告,情节严重的,广告主或者单位主管人员或者其他直接责任人,可处二年以下据有期徒刑或者拘役,并对单位判处罚金。

  孙杨出事后,记者联系上北京现代品牌宣传科,工作人员说找孙杨代言是看中其奥运冠军的知名度以及本身年轻向上充满活力的状态。

  本报首席记者 肖菁

【编辑:金鹏飞】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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