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体育总局:部分项目中心协会将进行4类改革试点

2014年05月16日 10:04 来源:人民日报 参与互动(0)

  本报北京5月15日电 (记者郑轶)记者从15日召开的2014年国家体育总局系统全民健身工作会议上获悉:今年部分运动项目管理中心和单项协会将进行4类改革试点工作,体育社会组织的事前审批也将向事中事后监管转变。

  “2013年全国用于全民健身的经费共计197.59亿元,总局用于全民健身的经费是20亿元,比上一年增长23.38%,其中彩票公益金19.68亿元。”国家体育总局局长刘鹏表示,总局进一步强化“政府主导、部门协同、全社会参与”的“大群体”格局,下一步将把开展全民健身工作实际成效作为各单位年度工作综合评价和考核的重要内容之一。

  “当前全民健身供需矛盾依然突出,投入总量不足,一些体育部门存在‘重竞体,轻群体’的问题,社会力量参与群体工作的整体环境仍未形成。”刘鹏认为,有些人把群众体育与竞技体育对立,或把群众体育简单理解为非奥项目,这种错误观念不利于树立“大体育观”。

  据介绍,国家体育总局已着手推进全国层级的体育社会组织改革,按照“政企分开、政资分开、政事分开、政社分开”的要求,结合体育社会组织的公益属性,合理划分体育行政部门、事业单位与体育社会组织的职能。其中,在部分项目中心和项目协会将进行4类改革试点工作,包括非运动项目类协会、部分非奥运项目协会脱钩改革试点,在一些项目协会推进单项体育协会综合改革试点,在部分非奥运会项目推进协会社会化改革试点,对部分奥运项目进行群众体育功能优化,充实协会任务。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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