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金哨"陆俊获减刑1年 陈述称如减刑将作守法公民
2014年07月03日 11:02 来源:福州晚报 参与互动(0)
因在狱中受6次表扬,“金哨”陆俊被建议减刑一年。昨天下午,北京市第二中级人民法院,在司法部燕城监狱对陆俊减刑案进行公开开庭,并当庭裁定,陆俊减刑一年,也就是说,2014年9月2日陆俊就可以提前刑满释放了。
2012年2月,丹东中院认定陆俊为足球俱乐部等谋利受贿,以非国家工作人员受贿罪判其5年半。
陆俊的狱友在法庭上,为陆俊作证称,陆俊在干活时不怕脏,不怕累。“比如我们卫生组负责的各寝室厕所啊,他都带头干。刷洗便池啊,这些工作都很脏累,他也肯干。”
陆俊最后陈述表示,如果减刑,将作守法公民。
【编辑:姜贞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