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篮球女教练李昕讨薪:我要为我身后的群体努力

2014年07月29日 11:28 来源:华商晨报 参与互动(0)

3年的合同,提前两年解约。60万的年薪,变成了每月1470元的最低生活保障。

  这就是浙江女篮主教练李昕目前所经历的一切。

  今天上午,杭州劳动仲裁法庭将开庭审理李昕和浙江女篮的合同纠纷,她也成为了中国篮球教练中状告俱乐部违约的第一人。

  2013年,李昕和浙江女篮签订了3年、每年60万元的全保障合同。然而,在合同仅仅执行了一年时,她就接到了解聘通知。

  “4月27日我接到俱乐部的解聘通知。”李昕昨日对记者说。在5月20日的时候,她接到了俱乐部的最新通知,“俱乐部向我下发了《医疗期通知书》和《关于李昕工资支付的通知》,单方面告知我5月份工资为杭州市平均最低工资1470元,这不是在骂人吗?”

  从年薪60万到月工资1470元,李昕显然无法接受这样的落差。在屡次沟通未果之后,她将浙江女篮告上了法庭,要求对方继续履行《教练员聘用合同书》,支付剩余工资。

  小资料

  1969年出生在辽宁本溪的李昕,曾经是中国女篮的核心成员,在运动员期间多次获得全国联赛、全运会及亚洲冠军,并获1992年奥运会银牌和1994年世锦赛亚军。1997年,李昕出任北京奥神男篮主教练,成为CBA历史上第一位也是迄今为止惟一的一位女性主帅

  对话李昕

  在中国篮坛“欠薪”暗流中,李昕成了第一个拿起法律武器的教练。今天上午,杭州劳动仲裁法庭将开庭审理这起合同纠纷案件。

  昨日,李昕接受了本报记者的专访。

  记者:你和浙江女篮签订的是3年全保障性合同,你如何理解“全保障性合同”?

  李昕:全保障合同在体育界非常常见,国际上和整个体育界对全保障性合同的通用解释:工资完全受保障,即使在受伤、离职、患病甚至身故的情况下,工资仍必须全额发放给本人或法定继承人。所以,这个钱是无论如何都要给我的。

  记者:这个合同是否有什么违约的条款?在你过去一年的执教中,你是否有过违约的行为?我看网上有传闻称,解约是因为你带队没拿到冠军。

  李昕:劳动合同中并没有关于未拿到WCBA总冠军就换岗或解聘的相关条款,但标明了第一名、第二名、第三名会获得不同数额的相应奖金。按照合同中的条款,没有拿到相关名次,只是没有相关条款中的奖金而已,但年薪等其他的是基本工资。我可以保证的是,我没有违约的行为,你们可以打听我李昕的人品,无论是当运动员还是做教练,无论是我自己训练还是带队训练,我李昕都兢兢业业,在做人方面我也是光明正大。

  记者:你曾表示,这次打官司不仅为了自己,还是为了中国篮球。

  李昕:我是一个篮球运动员,我一直希望我们国家的篮球水平能够有高水平的发展,希望中国篮球在世界篮坛上能有一席之地。但是现在,中国篮球种种不职业的行为阻碍了中国篮球水平的提高。我们运动员、教练员在外人看来都挺风光的,但实际上我们都是非常弱势的,我们吃的都是青春饭,以青春、身体为代价换取我们的未来。以前的时候,当我们的权益受到侵害时,很少有人拿起法律武器保护自己,现在我要这么做,我要为我身后的群体努力,我希望我的行为能促进中国篮球良性发展。

  记者:正如你所说的,以前类似的事情发生时,大家普遍都不愿意站出来,因为大家觉得以后还是要在这个圈子里混,和老板对立后可能就混不下去了。那么,你有这方面的担忧吗?

  李昕:坦率地讲,我考虑过这方面的事情。但我觉得,不职业的俱乐部毕竟还是少数,多数俱乐部还是能按规矩办事的。换句话说,如果有些俱乐部因为这个原因就不用我了,我觉得这个俱乐部也不够职业,我李昕也不会和这样的俱乐部合作。

  本组稿件由华商晨报 华商响网记者 刘竞超 采写

  

【编辑:王牧青】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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