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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足协纪委会处罚青岛中能:扣7分罚款40万元

2014年08月14日 14:15 来源:新华社 参与互动(0)

  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14日开出罚单,中甲俱乐部青岛中能被扣除联赛积分7分,并被罚款40万元。

  罚单称:根据有关当事人的投诉和在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在 [2014]足仲裁字第017号案中发现的线索,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经多方调查取证,按程序进行了有关各方多人参加的听证会。依照查明的证据和事实,认定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在与球员刘健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件中存在弄虚作假的行为,造成恶劣的社会影响。

  依据《中国足球协会纪律准则》第66条、第45条之规定,作出如下处罚:

  一、扣除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2014年中国足球协会甲级联赛积分7分;

  二、罚款人民币40万元。

  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于2014年1月7日受理了刘健与青岛中能足球俱乐部有限公司有关工作合同纠纷案的仲裁申请。根据相关工作规则履行了受理、组庭、通知、答辩、证据交换等庭前程序。仲裁庭于2月18日开庭审理本案,鉴于庭审中申请人提出鉴定申请,仲裁庭中止审理并要求双方根据有关法律规定和要求提供检材和样本。3月6日,仲裁庭委托具有司法鉴定资质的鉴定机构对有关事项进行了司法鉴定。4月4日,在收到司法鉴定机构出具的《鉴定意见书》后即分别发送给双方当事人,并于4月8日继续开庭审理本案。4月11日,仲裁庭经合议后做出终局裁决,即刘健以自由身转会广州恒大,裁决结果已告知并发送当事人。

  此后,中国足协纪律委员会根据当事人投诉和从仲裁委员会了解到的相关情况,启动纪律调查和处理程序。5月底,纪律委发出通知要求中能和刘健双方提交工作合同签署过程的详细说明和相关证据材料,7月初召开了听证会,最后纪律委员会再次对重要证据原件进行核实和查验,形成最终处罚决定。(完) 新华社北京8月14日体育专电(记者公兵)

【编辑:岳川】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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