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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足欠薪案牵出“阴阳合同” 足协站到球员一边

2014年10月17日 09:07 来源:扬子晚报 参与互动(0)

  10月9日,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针对深足欠薪案做出最终裁决:深圳红钻足球俱乐部必须在16日之前向8名申请人支付全部欠薪。这份判决书以及此前张迅伟成功获得自由身的案例,让球员成为了最后的胜诉方。

  在“红钻欠薪”事件里,曾有深圳球员向媒体透露,球员和俱乐部签的是“阴阳合同”,即一份在足协备案的《工作合同》和一份没有备案的《补充协议书》。

  据悉,俱乐部将球员的收入分为几部分,其中的基本工资写在了备案的“阳合同”里,占据收入比例较大的训练津贴和比赛奖金以及房补写在了“阴合同”里。根据中国足协的相关规定,一个赛季内被累计拖欠工资或奖金三个月的球员,将可以获得自由身。为了防止球员获得自由身,俱乐部每到“大限”来临之际,总会想办法紧急拨出一笔款发给球员们,以此保证“阳合同”里基本工资被拖欠的时间永远小于三个月。

  中国足协在受理“红钻欠薪”案时,红钻俱乐部拖欠球员基本工资一个月,拖欠训练津贴七个月、拖欠奖金近两年,俱乐部代理人在辩论中认为这不是欠薪三个月,不足以受到处罚,但是,仲裁庭并没有采纳此观点,而是认定补充协议里的津贴和奖金的累积拖欠时间同样被计入处罚依据里。据此,深圳红钻守门员张迅伟成功获得自由身,中国足协仲裁委员会还依据《劳动合同法》的相关规定,最终裁决深圳红钻俱乐部必须于裁决书作出之日起五个工作日内(即10月16日之前)向8名申请仲裁的球员支付全部欠薪。

  有了这个成功的案例之后,深圳球员的合理讨薪方式无疑将成为未来国内球员的维权“模板”。 本报综合

【编辑:姜贞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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