全国新锐媒体联盟专电 从2009年10月21日知晓公安部的扫赌行动,到央视镜头前大骂赌球,直至2010年1月27日被公安机关刑事拘留,99天,南勇跌落谷底;从2010年1月27日被依法戴上手铐,到沈阳、北京两地拘押,再至今天又被羁押至沈阳第一看守所等待审判,99天,南勇面临应有的惩罚。经过几个月的侦查和补充侦查,公安机关已经完成了相关调查,据可靠消息,辽宁省高级人民法院已指定铁岭中级人民法院审理此案,记者经过多方打探,具体宣判日期并非外界所报道的本月中旬,而是在世界杯期间。“之所以选择世界杯期间宣判,原因有二,第一是法律程序需要时间,第二就是为了避免不必要的关注,那时候大家都在关注世界杯,这事情自然而然会被弱化。”一知情人士这样告诉记者。
按照惯例,一般的经济、受贿案件都在基层法院进行,选择中级人民法院审判是否暗示着什么?记者就此事向华东政法大学刑法学专家沈亮教授求教,沈亮教授表示之所以选择中级人民法院审理与此案社会影响太大有关,“根据《刑事诉讼法》的相关规定,重大案件或者可能判处无期徒刑、死刑的普通刑事案件属于中级人民法院第一审刑事案件的管辖范围,而南勇受贿案符合相关的条件,因此该案在中级人民法院审理。”
现在外界最关注的是南勇等前足协高官涉及的案情。自从被逮捕后,有关部门从来没有对外公布过这些人员的涉案情况以及金额。从目前情况看,南勇将可能以国家公务人员受贿被提起公诉。在受贿金额不明的情况下,南勇将至少被判处10年以上有期徒刑,而这一处罚也将成为“假球案”中获刑最重的人。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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