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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国官方要求对“内蒙古新丰电厂事件”举一反三

2006年08月22日 21:14

  中新社北京八月二十二日电(记者 于晶波)被舆论视为“铁本第二”的内蒙古新丰电厂事件所释放的冲击波仍在继续。国家发改委最新表示,应对该事件举一反三,加强固定资产投资管理,坚决杜绝类似事件的再度发生。

  中国官方此次提出五点要求,其中包括,要求各地坚决执行中央各项宏观调控措施,加强对固定资产投资项目的管理;严把市场准入关,对不符合国家产业政策、环保、土地等规定要求的项目,要严格把关,不予核准。

  中国官方同时要求,对应报批审核的项目,要严格按照规定程序办理审核手续。严禁越权审核,严禁化整为零规避审核;对违反规定程序,越权审核、化整为零规避审核的行为,要依法追究有关人员的责任。

  今年以来,中国固定资产投资热潮卷土重来,地方政府为追求GDP和政绩“大干快上”的热情亦是一浪高过一浪。舆论分析认为,此次中央政府动用行政手段重手处理了内蒙古新丰电厂,将起到“杀一儆百”之用,有力阻遏地方政府的投资冲动。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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