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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统计局“叫板”建设部 人均住房19.5平米

2006年07月10日 09:20

    图为个人住房贷款广告。央行研究局25日发布《当前价格走势与未来趋势分析》报告指出,2006年4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19069.57亿元人民币,同比增长12.3%,增幅比2005年同期减少16.2个百分点。 中新社发 绍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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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10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上周末,北京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联合发布了《关于2005年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房面积有关情况的说明》,对传得沸沸扬扬的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中,“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68平方米”的数据进行“说明”,指出由于统计口径和人口数据不同,截至2005年底,北京人均住房面积不足20平方米,建设部的统计数据不能真实反映北京城镇居民住房平均水平。

  报道称,7月4日,许多媒体转载了建设部《2005年城镇房屋概况统计公报》中公布的北京市城镇居民人均住宅建筑面积为32.68平方米,引起社会强烈反响。然而,统计部门却公布了北京城镇居民的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

  对于统计部门与建设部之间的数据差异,北京市统计局解释称,造成差异的主要原因一是人均住房面积的口径不同,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公布的数据是人均住房使用面积,建设部公布的是人均住房建筑面积,与统计部门测算的人均住房建筑面积25.9平方米仍有6.96平方米的差距;二是使用的人口数据不同,统计部门使用的人口为城镇建成区的常住人口,为1115万人,而建设部使用的人口是全市非农业户籍人口数,为880.2万人。

  北京市统计局表示,城镇居民人均居住水平是关系民生的一项重要指标。北京市统计局、国家统计局北京调查总队2006年1月24日公布的《北京市2005年暨“十五”期间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统计公报》中,城镇居民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与建设部公布的数据相差较大。根据统计真实、客观、可比的原则,统计部门公布的数据基本反映了城镇居民(包括外来人口)的住房平均水平。

  住房平均水平,意味着未来住房需求走向。此前,北京市统计局在发布人均住房使用面积为19.5平方米数据时表示,该数据意味着住房现代化实现程度仍然较低,今后居民的住房需求将依然旺盛。(于祥明)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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