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北京市政协报告:物业纠纷多缘于建设遗留问题

2006年07月11日 17:14

      物业纠纷多缘于建设遗留问题 中新社发 井韦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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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7月11日电 由于种种原因,物业管理纠纷日益增多,已成为社会各界普遍关注的焦点问题。据《北京晚报》报道,今天上午,北京市政协通报的调研报告显示,物业纠纷多缘于建设遗留问题。

  据了解,近年来,北京市年新增住宅面积2000多万平方米,个人购房比重已达90%以上。截至2005年底,全市共有2681家物业管理企业取得物业管理企业资质证书,从业人员超过20万人。

  调研报告认为,现有商品房小区发生的物业纠纷中,相当数量源于开发建设遗留问题。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主要表现在:一是规划变更导致业主权益受损。房屋格局和小区环境与售房时的承诺有差异。其中的原因既有合法的调整,也有开发建设单位不按规划设计要求增加建筑。二是房屋建筑和附属设备质量差,配套项目缺项甩项。工程完工,开发企业撤走后,问题都甩给了物业管理企业,从而造成了物业管理企业与业主的诸多纠纷。三是建筑权属不清。公摊面积的划分确定和附属用房经营收益分配等问题,是业主与开发商争议的核心问题。本市多起较大的物业纠纷均源于地下车库、会所、配套用房等设施的归属不清,产权不明。

  由于北京市物业管理企业发展太快,由十年前的几家,猛增到现在的几千家,管理和培训没有及时跟上,企业良莠不齐,服务意识、服务水平还有待提高。

  目前物业管理收费大多采取包干制的形式,物业企业在物业日常维护上收支不透明,业主对物业管理企业的服务缺少客观的评价依据,服务水平难以量化。

  调研报告对加强居住小区物业管理提出了七点建议:一是高度重视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在构建和谐社区中的作用,强化对物业管理的行政监管。二是整顿居住小区物业管理市场,积极解决开发建设遗留问题。三是规范物业管理,严格市场管理。四是完善物业管理法规的配套。五是健全管理体制,实现政府监管、行业自律和民主自治的有机结合。六是积极探索建立老旧小区物业管理长效机制。七是加大宣传力度,推广先进经验,明晰各方的权利和义务,引起全社会对物业管理的关注,正确引导人们的物业消费观念。(贾晓宏)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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