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复原乳监测标准出台 不能再“冒充”纯鲜牛奶

2005年10月10日 09:13

  中新网10月10日电 据《京华时报》报道,若想再用复原乳冒充纯鲜牛奶将没有一点可能性了,继9月20日国务院办公厅下发《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后,9日农业部的消息称,农业部刚刚出台国标《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该标准为检测“复原乳”成分提供了详细的技术指标。

  据了解,国务院办公厅《关于加强液态奶生产经营管理的通知》要求,凡在灭菌乳、酸牛乳等产品生产加工过程中使用复原乳的,不论数量多少,自今年10月15日起,生产企业必须在其产品包装上醒目标注“复原乳”。

  虽然原来中国的国家标准、行业标准中,还没有复原乳检测方法标准。在以往研究工作的基础上,农业部组织专家组制定了《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复原乳的鉴定》标准。标准提出了根据糠氨酸和乳果糖两种物质在液态乳中的含量,判定巴氏杀菌乳和UHT灭菌乳中是否含复原乳成分的技术路线。也就是说,今后生产企业若在上述两种液态奶中添加奶粉,一经检测即能发现。

  农业部表示,经多家乳品检测机构验证,该方法具有准确、稳定和可重复的特点,符合检测技术标准的要求。这项标准的颁布,填补了中国复原乳检测方面的空白,突破了监管违禁添加复原乳和不正确标识复原乳的技术瓶颈,维护了消费者知情权。(胡笑红)

 
【编辑:王菲】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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