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 科 教| 时 尚| 汽 车
房 产|图 片|图 片 库|图 片 网|华 文 教 育|视 频|商 城|供 稿|产 经 资 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首页新闻中心经济新闻
关键词1: 关键词2: 标题: 更多搜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国家发改委铁了心“放开”电煤价格 有三个前提

2006年01月25日 10:20

  中新网1月25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煤电僵局继续,国家对电煤价格实行的"稳定、监管、放开"的三原则却已悄然变为"放开、监管、稳定"。昨天在京举行的国家发改委经济运行新闻发布会上,发改委经济运行局副局长朱宏任说,资源产品价格改革(放开)这一步必须走出去。

  "价格放开并不是发改委不管。"朱宏任说,放开有三个前提。首先,煤炭供需关系目前基本平衡,适当放开价格存在比较好的时机;其次,放开仍需要煤价保持基本稳定;最后,国家监管不能丢,如果电煤价格出现大幅波动,国家仍要采取监控措施。

  值得关注的是,电煤价格的调整仅是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的一个组成部分。发改委去年底形成的资源性产品价格改革思路显示,尽管改革的力度各有不同,但水、电、煤、油、土地等资源产品的价格都要改,且改革与稳定之间并不呈现零和关系。

  朱宏任认为,煤电没有"衔接"的原因是多方面的,体制、机制、改革都存在不到位的情况。因此可以说,煤炭衔接会并没有无果而终------至少在最近三年中,电煤价格经历了由计划指令确定,到供需双方直接见面衔接,可在规定浮动范围内自行商定价格,再到国家取消对电煤价格干预的转变。 (记者 周翀)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广告服务-【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
[京ICP备05004340号]