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区域差距或继续扩大 专家吁把握3关系促协调发展

2006年02月25日 14:37

  中新网2月25日电 当前及今后一个较长时期,抑制地区发展差距扩大的趋势,逐步缩小东中西部地区居民之间的社会福利水平差距,是中国经济社会发展面临的重大任务,也是制定区域协调发展战略的基本出发点。《人民日报》今天刊登国务院发展研究中心发展战略和区域经济部研究员李善同、侯永志、冯杰的文章指出,促进区域协调发展,需要综合考虑国际经贸环境、国内经济发展水平、地区资源禀赋和经济结构等多方面因素,把握好三个关系。

  第一是抑制区域差距扩大的速度与提高国家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关系。

  文章指出,应当看到,缩小区域发展差距不是短期内能够实现的,对于一个大国来说,区域发展差距的存在是不可避免的。同时,当前我国区域发展还面临这样的问题:同参与国际竞争的需要相比,发达地区的竞争力还不强,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的能力依然不足。因此,在“十一五”乃至今后较长时期,必须妥善处理抑制区域差距扩大的速度与提高国家整体实力和竞争力的关系。在一定时期,中国的区域发展差距不仅会继续存在,而且有可能扩大。政府在此期间应着重于向欠发达地区提供更多的公共产品,促进其社会事业的发展,使这些地区的居民所享受到的福利水平逐步与发达地区接近。

  第二、发挥市场配置资源的基础性作用与适当发挥政府作用的关系。

  文章说,国际国内经验表明,市场是优化资源配置、最终实现区域协调发展的基础性力量,同时,政府尤其是中央政府在促进区域发展方面具有发挥作用的巨大空间,包括提供跨区域的基础设施、引导区域合理分工、促进区域合作、支持落后地区提高公共产品供给能力、鼓励发达地区带动欠发达地区发展等。政府可以通过制定和实施发展规划,引导要素向区域政策的目标区域转移;也可以运用财政转移支付等手段,支持区域政策目标区域的社会事业发展。

  第三、支持区域之间开展合作与鼓励各地区积极融入全球分工体系的关系。

  文章说,通过专业化分工的深化和协作范围的拓展来扩大市场、提高生产和组织效率,是区域间加强合作的目标追求。国家应在政策层面和舆论层面鼓励区域合作。国内区域合作应当是开放的,而不应是排他的。同时,各地区要积极融入全球分工体系,积极参与跨国区域合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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