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二百六十余万套住宅出租 深圳专项整治出租屋

2006年03月28日 08:42

  中新社深圳三月二十七日电 (记者 郑小红)深圳目前的房屋租赁面积超过二亿平方米,住宅出租屋总量二百六十六万套,引发不少治安问题。为此,一个为期十天的出租屋清理整治专项执法行动今天起展开。

  深圳公安机关和出租屋综合管理部门此次联合执法行动的重点是城中村、城乡结合部、老屋区、老旧住宅区、以出租屋为主的成片住宅存在的违规出租房屋问题,力争查处一批违反出租屋管理规定的案件,处理一批违法违规出租屋业主,抓获一批违法犯罪人员,增强出租屋业主的法律意识,规范房屋租赁行为,净化社会治安环境。

  二00五年底,深圳常住人口数为八百多万,实际的管理规模达一千二百多万。在所查出的出租屋案件中,相当一部分都属于违规出租,出租房屋既不办理合同登记备案,也不登记承租人身份,有的甚至见利忘义,为违法犯罪分子充当庇护伞,使一些出租屋成为藏污纳垢的场所。

  二00五年,深圳开展出租屋综合治理行动九万多人次,抓获各类犯罪嫌疑人包括在逃通缉犯罪嫌疑人一批,出租屋发案也比上年下降近四分之一。在今次的行动中,警方和出租屋管理部门将出动超过一万人次。

  深圳市维护社会稳定及综合治理办公室主任陈志新在今天的发布会上表示,按照相关法律,房屋出租人明知承租人利用出租房屋进行犯罪活动,不向公安机关报告的,处二百元人民币以上五百元以下罚款,情节严重的,处五日以下拘留,可以并处五百元以下罚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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