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央行一季度报告显示:个人房贷平均首付37%

2006年06月01日 09:34

    5月31日,上海楼市。“为抑制房价过快上涨,从2006年6月1日起,个人住房按揭贷款首付款比例不得低于30%。”国务院办公厅转发的建设部等九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的意见》对此作出明确规定。 中新社发 绍常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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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日电 据《中国证券报》报道,一季度《中国货币政策执行报告》显示,个人住房贷款增长放缓,全部住房贷款平均期限为17年,平均首付比例为37%,居民家庭偿债能力处于正常水平。

  《报告》中提出,鼓励和支持扩大消费信贷业务,有效利用个人信用基础数据库的相关信息,完善住房贷款定价机制,改进住房金融服务和风险管理,支持合理住房消费。

  3月末,个人住房贷款余额为1.9万亿元,比年初增加462亿元,同比少增296亿元;同比增长12.8%;全部房地产贷款余额达3.2万亿元,在全部人民币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为15.7%,其中房地产开发贷款余额为1.2万亿元,在房地产贷款余额中的占比为37.8%。

  此外,央行对10个城市的调查显示,居民家庭偿债能力处于正常水平,房贷借款人平均月供收入比为35%;月所有债务支出与收入之比为38%。大部分借款人还款习惯良好,81%的被调查者没有延期还款行为,15%的人因遗忘或临时出差等原因而延期还款;35%的被调查者提前还款,其中10%因利率上升而还款。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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