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建设部:七成小户型并非针对单个项目而是总量

2006年06月14日 14:15

    小户型其优点是总价低、首付低、月供较少,且设计以人为中心。 中新社发 DD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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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14日电 据《北京日报》报道,在13日举行的“2006年房地产市场形势和调控政策报告会上”,建设部房地产业司司长沈建忠表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占70%的比例要求,是中央要求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要求,具体到哪个楼盘中小户型的比例问题,则要看地方的实施细则。”

  他同时透露,建设部房地产业司、规划司等相关部门已经在拟定90平方米中小户型的实施细则,将会尽快出台。

  据沈建忠透露,目前90平方米以下的中小户型在全国住宅开发建筑总面积中所占比例大约为30%,需要增加约40%的比例。针对现在很多购房人和开发商都关注的“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住房(含经济适用住房)面积所占比重,必须达到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问题,他解释说,“70%的建设比例问题,对各地区而言是一个总量的概念,即各地区90平方米的中小户型在开发建设面积总量上必须达到70%要求,具体到各个楼盘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户型占多少,要看各地区的实施细则。”(刘宇鑫)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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