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深圳房产调控细则再引争议 小户型新政毁誉参半

2006年06月26日 10:12

    2006年6月14日,国家发改委、国家统计局公布的调查显示,2006年5月份,中国70个大中城市房屋销售价格同比上涨5.8%,涨幅较上月高出零点二个百分点。目前以出台“国六条”为标志的中国第二轮房地产调控已经揭幕,在此之前,4月和5月份的中国城市房价涨幅并未继续回落,反而出现反弹趋势,因此,如何进行更有效甚至严厉的调控已箭在弦上。 中新社发 开元 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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  中新网6月26日电 据《上海证券报》报道,“90平方米以下占70%”到底意指单个项目还是总量?日前,深圳市政府出台落实“国六条”和9部委意见的细则,明确“90平方米以下占70%”是项目控制。这意味着自6月1日起深圳任何一个新审批、新开工的商品房项目,套型建筑面积9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必须占开发建设总面积的70%以上。

  “深圳细则”不仅立刻在各地引发热议,有专家还进一步表示,“90平方米”规定落实到项目还不够,国家必须采取更为有力的措施打击“炒房”,才能真正实现稳定房价的目标。

  细则在争议中出台

  9部委意见下发后,对于“90平方米以下占70%”,有人认为条款意指单个项目的住房结构比例,有人则将其解释为城市或区域的新建住房结构比例。不同观点在媒体上交战,至今未有定论。

  就在社会各方争议不休时,6月21日,深圳市政府出台《关于贯彻落实国务院办公厅转发建设部等部门关于调整住房供应结构稳定住房价格意见的通知》及部门任务。在该通知中,深圳市政府并没有强调“90平方米以下占70%”,但在作为附件的部门任务分解中,深圳市政府明确要求对“70%”这个指标进行项目控制。

  据称,目前在深圳已经有一些不符合规划控制性要求的项目被打回。

  毁誉双方各执一词

  有关数据显示,2005年末,40个重点城市累计可售商品住房面积中,有23个城市套型在120平方米以上的住房占50%以上;有16个城市80平方米以下的住房不到总面积的10%。

  不少房地产开发商提出,“70%”这个指标应用于单个项目,将会在一定程度上抹煞楼盘与楼盘之间的差异性,导致楼盘消费者定位趋同。

  这一观点也得到部分学者的赞同。上海市政府参事、上海社科院城市与房地产研究中心主任张泓铭说。他认为对“70%”这个指标进行总量控制符合社会实际,明显优于项目控制。

  然而,更多的消费者对“深圳细则”表示了支持,他们认为这将改变目前开发商“话语权”过大的弊端,有利于稳定房价。

  针对项目控制抹煞楼盘定位问题,专家表示,此前空置的大户型高档房并不在少数,而且还有30%的补充,这两年里满足市场需求应该没有太大问题。

  面积调控还不够

  由于看好国内房地产发展、人民币升值等原因,目前来自境内外的“热钱”仍在不断涌入楼市,这是目前房价高企的重要原因之一。专家表示,仅仅将“90平方米以下占70%”落实到位还不够,必须采取有力措施打击“炒房”,才能实现房价稳定。

  上海房地产界独立评论人士顾海波说,9部委意见提出对购买住房不足5年转手交易的,销售时按其取得的售房收入全额征收营业税,但却没有对交易增值部分征税,这对打击国内外“热钱”投机的力度太小。当务之急是在明确投资、投机概念的基础上实现楼盘销售信息的联网,并以此为根据出台遏制投机的严厉措施。

  “否则,可能的情况是,‘热钱’从豪宅抽身转而炒小户型住宅。”顾海波说。(蔡国兆 彭勇)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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