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东莞农民工申请法律援助将免受经济困难程度审查

2006年08月22日 04:29

  中新社东莞八月二十一日电 (记者 李映民) 记者今天从广东东莞市司法局获悉,该市法律援助处正在试行对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农民工,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程度。

  据了解,东莞市目前的农民工超过六百万,来自湖南、四川、江西等省,对农民工的管理和服务是东莞市的一项重要任务。

  根据今年初出台的《国务院关于解决农民工问题的若干意见》,该市法律援助处对于申请支付劳动报酬和工伤赔偿法律援助的农民工,将不再审查其经济困难程度。这样,就简化了审批程序,拓展了服务领域。而在此之前,农民工必须出具确实存在经济困难的证明,或者是特殊案件才能申请法律援助。

  东莞市的农民工众多,涉及农民工的法援工作量非常大。因此,东莞市法援处结合目前实际,正在试运行这一规定。该市法律援助处有关负责人告诉记者:“我们会考虑一些情况比较特殊的,比如发生工伤伤残等级比较高,或者欠薪的额度比较大,这一类我们都免经济困难审查,我们现在就这样做。”(完)


 
编辑:宋方灿】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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