频 道: 首 页|新 闻|国 际|财 经|体 育|娱 乐|港 澳|台 湾|华 人|留 学 生|教 育|健 康|汽 车
房 产|电 讯 稿|图片·论坛|图片库|图片网|华文教育|视 频|供 稿|产经资讯|广 告|演 出
■ 本页位置:滚动新闻
站内检索:
【放大字体】  【缩小字体】
山东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最新推出十七项优惠政策

2006年11月15日 13:22

    五月二十四日,山东栖霞市台湾农民创业园在北京人民大会堂举行揭牌仪式。农业部副部长尹成杰、海峡两岸农业交流协会会长于永维等为创业园揭牌。 中新社发 廖文静 摄


版权声明:凡标注有“cnsphoto”字样的图片版权均属中国新闻网,未经书面授权,不得转载使用。

  中新网烟台11月15日电(新国 宝新)记者从山东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管委会获悉,为鼓励台湾农民来栖霞投资创业,栖霞市最新推出了十七项优惠政策。

  这些项优惠政策涉及税收、基础设施建设、融资等方面。具体包括:凡进入该创业园投资建设的项目,经营期在十年以上的,除享受国家现行的税收优惠政策外,在项目投产后的三个纳税年度内,企业交纳的所得税地方留成部分,由市镇财政按税收级次分年度给予企业实际入库税款等额的奖励;从第四年起至第八年,给予企业实际入库所得税款地方留成部分一半的奖励。台商投资兴办的高新技术企业,在按照国家规定减免企业所得税期满,仍被确定认为高新技术企业的,可以延长三年减半征收企业所得税。

  针对台农企业大部分是中小企业的特点,该创业园有关负责人表示,栖霞市还将帮助协调解决引进项目的融资问题。

  山东栖霞台湾农民创业园位于栖霞市桃村镇,是目前大陆北方地区唯一的台湾农民创业园。(完)


[每 日 更 新]
- 中国赴日留学人员人数累计达到九十万人
- 台"陆委会"副主委:江陈会对两岸关系具重要意义
- 大陆海协会副会长张铭清抵台湾 参加学术研讨会
- 国产新舟60支线飞机成功首航 飞行平稳噪音不大
- 阿利耶夫再次当选阿塞拜疆总统 得票率为88.73%
- 九名中国工人在苏丹遭绑架 大使馆启动应急机制
- 证监会:城商行等三类企业暂停上市的说法不准确
关于我们】-新闻中心 】- 供稿服务】-资源合作-【留言反馈】-【招聘信息】-【不良和违法信息举报
有奖新闻线索:(010)68315046

本网站所刊载信息,不代表中新社观点。 刊用本网站稿件,务经书面授权。
未经授权禁止转载、摘编、复制及建立镜像,违者依法必究。

法律顾问:大地律师事务所 赵小鲁 方宇
[ 网上传播视听节目许可证(0106168)][京ICP备05004340号] 建议最佳浏览效果为1024*768分辨率